送养的孩子对生父母没有继承权的法律根据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4 06:35现实生活中,总有人由于各式各样的原因,会收养子女。在养子女、养爸爸妈妈和生爸爸妈妈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络。那么送养的孩子对生爸爸妈妈没有承继权的法令依据是什么?在法令上有没有相关规则?现在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我国《收养法》规则,养子女与生爸爸妈妈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力责任联系,因收养联系的建立而消除。因而,收养联系建立后,养子女无权承继亲生爸爸妈妈的遗产,其亲生爸爸妈妈对其遗产也没有承继权。但被收养人对养爸爸妈妈尽了奉养责任,一同又对生爸爸妈妈抚育较多的,除可承继养爸爸妈妈的遗产外,还可分得生爸爸妈妈恰当的遗产。
依据《婚姻法》第26条:“养子女和生爸爸妈妈间的权力和责任,因收养联系的建立而消除。”依据《收养法》第23条:“养子女与生爸爸妈妈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力责任联系,因收养联系的建立而消除。”上述法令咱们能够清晰的知道,合法收养联系承认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即构成法令拟制的直系血亲联系,养子女从此取得了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法令地位;一同,养子女与生爸爸妈妈以及近亲属间的权力和责任联系消除,上述权力亦包含法定承继权。因而收养联系承认后,养子女能够从养爸爸妈妈处享用法定承继权,但却丢失了对其亲生爸爸妈妈的法定承继权。
可是,养子女对生爸爸妈妈在生活上承当了奉养责任的,则应另当别论。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定见》第19条规则,“被收养人对养爸爸妈妈尽了奉养责任,一同又对生爸爸妈妈抚育较多的,除可依承继法第十条的规则承继养爸爸妈妈的遗产外,还可依承继法第十四条的规则分得生爸爸妈妈的恰当的遗产。”
综上所述,合法收养的子女对其亲生爸爸妈妈是丢失法定承继权,可是假如的确对亲生爸爸妈妈承当了奉养的责任,依然能够依法分得恰当的遗产。
别的,实践中,亲生爸爸妈妈合法送养子女后,依然会对子女记忆犹新,这种血缘联系不会简略根据严寒的法令条文而完全隔绝,因而,假如亲生爸爸妈妈期望被收养子女承继遗产的,尽可能生前对遗产进行合理的分配,以防止发作胶葛。
【事例解析】
爸爸妈妈对子女的产业享有承继权,但孩子从小被送给别人抚育,亲生爸爸妈妈是否还享有承继权?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7日发表,该院判定一同承继权胶葛,亲生爸爸妈妈对已送养别人抚育长大子女的产业不享有承继权。
死者钟某系被告杨某之夫,原告张某系死者钟某之亲生母亲。1966年间,在钟某8个月大时,原告将其送给别人做养子,并由别人抚育成人。2014年3月20日钟某在煤矿上班时不幸发作事端逝世。
事发后,矿场与钟某的妻子杨某达到补偿协议,付出逝世补偿款、抚育费等各项丢失算计120万元。但是原告张某以为钟某系其亲生子,与钟某有交游,钟某生前对原告也有照料,因而以为其对该项补偿款也享有承继权。两边就补偿款分配问题发作争议,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以为,1966年原告将钟某送给别人做养子,由他们抚育成人。1966年国家的《收养法》没有颁布实施,钟某与别人构成了现实的收养联系,即与其亲生爸爸妈妈脱离父子、母子联系,法令上的爸爸妈妈子女间的权力责任联系也就随之消除,因而,原告对死者钟某的遗产不享有承继权,遂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解说说,《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则:“自收养联系建立之日起,养爸爸妈妈与养子女间的权力责任联系,适用法令关于爸爸妈妈子女联系的规则;养子女与养爸爸妈妈的近亲属间的权力责任联系,适用法令关于子女与爸爸妈妈的近亲属联系的规则。养子女与生爸爸妈妈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力责任联系,因收养联系的建立而消除。”本案中,已然钟某从小被人收养,其与原告张某之间就不存在法令上的母子联系,原告当然无权承继钟某的逝世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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