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担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9 20:10确保金担保也称产业保,是指司法机关责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交纳必定数额的确保金,确保其不躲避、阻碍侦办、申述和审判,并确保随传随到的取保候审方法。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产业的类型并无明文规则,但因为其他产业不方便保管或价值不稳定不宜作确保金,依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一般应以人民币现金方法供给担保。关于确保金数额,因为详细个案状况并不相同,因而,法令不可能规则确保金的详细数额。有关司法解释则确认了确保金的最低数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元,但最高限额并未规则。确保金由县级以上履行机关一致收取和办理,履行机关应在其指定的银行建立取保候审确保金专户,托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并将指定银行称号告诉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法院。在取保候审期间,被确保人没有违背其法定责任的,在取保候审期满后,交还确保金;如有违背其法定责任的,县级以上履行机关能够没收确保金,并告诉决议机关。
司法实践中,确认确保金的详细数额一般应当考虑以下要素:一是被确保人涉嫌违法的性质和严峻程度。一般状况下,被确保人涉嫌的违法越严峻,其人身危险性也就越大,相应所需的担保力度也就越大,确保金数额也相应较高;反之则少一些。二是被确保人片面上的认罪、悔罪情绪。被确保人认罪、悔罪情绪好,阐明其片面上躲避、阻碍侦办、申述和审判的可能性较小,交纳少数确保金足以束缚其行为。反之则应当交纳较多的确保金才干到达相应的作用。三是被确保人的实践经济状况。被确保人经济状况良好,相对其经济能力而言,少数确保金不足以束缚其行为;而被确保人经济状况较差或很差,若课以较高确保金,一方面无法履行,另一方面也没有必要。在这三个要素中,第一个要素是最中心、最要害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