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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时原土地面积与现测量不同应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5 06:18

曾经农户张某的土地承揽经营权证上的土地面积为4亩,现在丈量出来有6亩,按哪个数字挂号?
法令依据:
农业部等六部分下发的《关于展开农村土地承揽经营权挂号试点作业的定见》(农经发[2011]2号)规则,农村土地承揽经营权挂号试点是查清承揽地块面积和空间方位。对与现有土地承揽档案记载的土地承揽情况有较大差错且农人群众要求实测的,采纳科学简洁的方法丈量查实。实测成果经乡(镇)、村公示承认后,作为承认、改变、免除土地承揽合同以及承认、改变、刊出土地承揽经营权的依据。对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挂号。
实测面积不与按延包面积确认的农业补助基数挂钩,不与农人承当费用、劳务标准挂钩,禁止借机添加农人负担。对存在争议和胶葛的,先依法处理,再予以挂号确权,把承揽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人愈加充沛而有保证的土地承揽经营权。法令方针有明确规则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则的,要依照法令方针根本精力,结合当地实践作出具体规则。
处理此类问题的准则:
一、依据国家展开农村土地承揽经营权挂号试点的精力,农村土地承揽经营权应当依照实测面积挂号。
二、在确权挂号试点中,应坚持实测面积不与按延包面积确认的农业补助基数挂钩,不与农人承当费用、劳务标准挂钩,禁止借机添加农人负担。
三、各地全面展开确权挂号颁证作业,应依照国家方针规则一致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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