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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反担保合同范本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3 09:22
在告贷的时分找个人作为反担保中的主职责人的话,也需求签定相关的合同以此来确保两边的权力和职责。关于合同的内容很多人都在重视,为此听讼网小编为我们详细介绍个人反担保合同范本常识。以下范本内容仅供参考,请您依据自己的实践状况进行取舍。
个人反担保合同
担保人:居处: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居处: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鉴于担保人与 公司(以下简称“告贷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担保协议”);
鉴于担保人与 银行 分行 支行(以下简称“告贷人”)将签定的确保合同,合同编号:保 ,(以下简称“确保合同”),担保人为告贷人与告贷人将签定的告贷合同(合同编号:借 ,以下简称“告贷合同”)项下的告贷供给担保。
在此,反担保人应告贷人的恳求,赞同并承认以反担保确保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供给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定以担保人为仅有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行吊销的、连带职责的反担保确保合同。
第一条 反担保人的陈说与确保
1.1 反担保人依据我国法令具有确保人主体资历,能够对外供给确保担保。
1.2 反担保人有满足的才干承当确保职责,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动、与任何单位签定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革除所承当的确保职责。
1.3 反担保人彻底了解告贷合同告贷人的告贷用处,为告贷合同告贷人供给反担保确保彻底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确保合同项下的悉数意思表明实在。
1.4 反担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运营规模、资信状况、财政和产业状况等状况,并充沛知晓担保协议、告贷合同确保合同及其相关从属合同的条款。
1.5 反担保人乐意以具有的悉数财物(不分区域)承当连带确保职责。
1.6 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赞同,并签署了董事会抉择或股东会抉择。若反担保人违背企业规章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则而签署本合同,职责概由反担保人担任,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立本合同项下职责的承当。
第二条 被确保的债款品种及数额
2.1 本反担保确保合同所担保的债款为:
2.11 告贷人依据告贷合同向告贷人发放的告贷,金额不超越 (币种) 万元,详细金额以告贷合同之约好为准。
2.12 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告贷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含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详细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好为准。
第三条 确保方法
3.1 本反担保确保合同的确保方法为连带职责确保: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告贷人向告贷人清偿的告贷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危害补偿金、完成债款的费用,对告贷人应向担保人付出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告贷人归还上述金钱所发作的其他费用承当连带确保职责。
3.2 在反担保人承当全额担保之状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当连带一起确保职责。
第四条 确保规模
4.1 本反担保确保合同担保的规模包含告贷合同项下的告贷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危害补偿金、完成债款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告贷人归还上述金钱所发作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确保期间
5.1 本反担保确保合同项下的确保期间为:
5.11 本反担保确保合同2.11项下债款的确保期间:自担保人代告贷人向告贷人归还告贷、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5.12 本反担保确保合同2.12项下债款的确保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好的付出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 反担保人的权力和职责
6.1 反担保人赞同并承认,若告贷人未能及时按告贷合同向告贷人
清偿该等告贷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告贷人向告贷人清偿该等告贷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金钱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告贷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完成债款的费用和一切其他敷衍费用等,不得有任何贰言,该等金钱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2 反担保人赞同并承认,若告贷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付出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告诉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告贷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贰言,该等金钱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3 依据担保人要求供给相关材料,并确保所供给材料的实在性、 合法性。
6.4 承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历查看,以及定时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运营状况、财政状况的监督和查看,并给予帮忙和合作。
6.5 对担保人宣布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确保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6.6 反担保人发作下列状况之一,应及时书面告诉担保人:
6.6.1 反担保人发作从属联系的改动、主营业务规模的改动、董事及高档管理人员等严重人事变化、合营合同或公司规章的修正以及严重内部安排机构的调整;
6.6.2 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首要担任人有牵连的严重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情;
6.6.3 反担保人运营呈现严重困难或财政状况发作恶化;
6.6.4 反担保人呈现或行将呈现被闭幕、卷进严重诉讼或裁定、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请求人的破产请求及其他法令纠纷;
6.6.5 其他或许影响反担保人财政状况和偿债才干的状况。
6.7 反担保人在发作下列任一状况之前,有必要书面告诉担保人,并照实提交有关材料。经担保人查看后以为不影响本反担保确保合同项下债款的完成而且书面赞同之后,反担保人才干付诸施行:
6.7.1 反担保人施行承揽、租借、联营、保管;
6.7.2 反担保人施行股份制改造、吞并、吞并、分立;
6.7.3 告贷人以任何方法削减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严重产权或股权变化和财物、债款、债款转让等事项;
6.7.4 反担保人自行闭幕、吊销、转产、清盘、歇业;
6.7.5 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确保合同项下权力、职责;
6.7.6 其他需求担保人书面赞同的事项。
6.8 本反担保确保合同不因确保合同及告贷合同的任何修正、弥补、删去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6.9 在本反担保确保合同有用期内告贷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款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确保规模内持续承当确保职责。
6.10 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确保合同之后发作主债款人改动之状况(即告贷人发作改动),只要不添加主债款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确保规模内持续承当确保职责。
6.11 在反担保确保合同有用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供给任何方法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赞同。
6.12 本反担保确保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职责和职责,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令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告贷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丢失企业资历、更改安排规章,以及发作任何本质上的改动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款而有任何改动。
第七条 违约职责
7.1 若反担保人违背本反担保确保合同第一条“陈说与确保”的约好作出虚伪陈说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结果,给担保人形成丢失的,反担保人应负悉数补偿职责,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补偿告贷合同项下悉数的告贷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完成债款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悉数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一切其他敷衍费用。
7.2 若反担保人不实行或不彻底实行本反担保确保合同约好的还款职责,超越约好还款时刻的,每延伸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付出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7.3 若因反担保人差错形本钱反担保确保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悉数补偿职责,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补偿告贷合同项下悉数的告贷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完成债款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悉数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一切其他敷衍费用。因反担保人差错形本钱反担保确保合同无效的景象包含但不限于:
7.3.1 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历或法令规则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供给担保的景象;
7.3.2 反担保人的董事、司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则,对外供给担保;
7.3.3 其他因反担保人差错形本钱反担保确保合同无效的状况。
7.4 若反担保人违背本反担保确保合同6.7项的规则,担保人有权采纳相应方法(包含但不限于经过诉讼手法)阻止反担保人施行相关行为。
第八条 合同的收效、改动、免除和停止
8.1 本反担保确保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收效,至告贷人在告贷合同项下的告贷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完成债款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敷衍费用悉数偿清之日停止。
8.2 本反担保确保合同独立于确保合同及告贷合同,不因告贷合同或确保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告贷合同或确保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确保合同承当确保职责。
8.3 本反担保确保合同应持续有用,并不得吊销,直至告贷人悉数缴付和清偿确保合同所担保的一切金钱、利息、费用及开销等。
第九条 争议的处理
9.1 本反担保确保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法规和深圳市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确保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文本
10.1 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平等法令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好事项
担 保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反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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