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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租
商品房,应当与预承租人签定商品房预租合同。预租合同除了应当具有房子租借合同规定的内容外,还应载明预租房子的预付款金额和付出日期等有关预租内容;
②预租合同签定后,当事人应在15日内持预租合同及两边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处理预租合同挂号存案。除外销房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处理外,其他房子向房子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体系受理处处理挂号存案。③预租的商品房竣工并获得房地产权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预承租人缔结预租商品房运用交代书,交给房子。租借当事人持已挂号存案的预租合同及预租商品房运用交代书,向房子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体系受理处换领租借合同挂号存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