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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1 06:35
偷盗罪的量刑规范
偷盗罪量刑,又称惩罚裁量,是指依据刑法规则,在承认偷盗罪的基础上,对违法人是否判处惩罚,判处何种惩罚以及判处多重惩罚的承认与裁量。
一、偷盗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规范: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操控、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分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二、偷盗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规范: 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满2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满31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满3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满45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满5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00元以上不满6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
三、偷盗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量刑规范: 60000元以上不满7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78000元以上不满96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96000元以上不满11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114000元以上不满13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132000元以上不满15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150000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
承认规范
一、个人偷盗公私资产“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个人偷盗公私资产“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偷盗公私资产“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能够依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则的数额起伏内,承认本地区施行的详细数额规范,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赞同。
司法解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盗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
一、怎么承认偷盗罪?
偷盗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秘密地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的行为。
(一)偷盗数额,是指行为人施行偷盗行为已盗取的公私资产数额。
(二)现已着手施行偷盗行为,仅仅因为行为人毅力以外的原因此未形成公私资产丢掉的,是偷盗未遂。偷盗未遂,情节严峻的,如清晰以巨额现款、国家珍贵文物或许贵重物品等为偷盗方针的,也应科罪并依法处分。
(三)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惯窃罪或许偷盗数额巨大的,应当按照刑法第十四条的规则,追查刑事责任,并应依法从轻或许减轻处分。
(四)偷盗的公私资产,既指有形资产,也包含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
盗用别人长途电话账号、码号形成丢掉,偷盗别人不合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应当以偷盗罪科罪处分。
(五)偷盗自己家里的资产或许近亲属的资产,一般可不按违法处理;对确有追查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
二、怎么承认偷盗资产“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一)个人偷盗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偷盗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偷盗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能够依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则的数额起伏内,承认本地区施行的详细数额规范,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赞同。
(四)铁路运输过程中发作的偷盗案子,偷盗“数额较大”以4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4000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30000元为起点。
三、怎么核算被盗物品的数额?
(一)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区别不同状况,依据被告人作案其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下列核价准则,以人民币别离核算:
1.流通领域的产品,按商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核算;归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核算;归于国家辅导价的,按辅导价的最高限价核算。
2.出产领域的产品,制品按前项规则的方法核算;半制品可依据其在出产过程中实践所在的阶段,对比制品价格进行折算。
3.单位和公民的出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准则上按购进价核算,但现行商场价高于原购进价的,按现行商场价的中等价格核算。
4.农副产品,如粮食、猪、羊、家禽、鱼等,一概按农贸商场同类产品的中等价格核算。
大牲畜,如牛、马、驴等,一概按大牲畜交易商场同类平等大牲畜的中等价格核算。
5.进出口物资、物品,按本项之1规则的方法核算。
6.金、银、珠宝等制造的工艺品(包含饰品和器皿等),按国有商铺零售价核算;国有商铺没有出售的,按国家主管部分核定的价格核算。
黄金、白银按国家定价核算。
7.外币,按照被盗当日国家外汇办理局发布的外汇卖出价核算。
8.不归于保藏三级以上的一般文物(包含古董、古书画等),按照国有文物商铺的一般零售价核算,或许按国家文物主管部分核定的价格核算。
(二)有价付出凭据、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按下列方法核算:
1.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付出凭据、有价证券、有价票证,不管能否随即实现,均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利息、奖金或许奖品等一起核算。股票应按照被盗当日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该种股票成交的平均价格核算。
2.记名的有价付出凭据、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如果是票面价值已定并能随即实现的,如活期存折、已到期的定时存折和已填上金额的支票,以及不需证明手续即可提取货品的提货单等,应按票面数额(有利息的应包含案发时应得的利息)或许可提货品的价值核算。如果是票面价值不决,但能随即实现的(如已盖好印章的空白支票等),则以实践实现的资产价值核算。
不能随即实现的记名有价付出凭据、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或许将能随即实现的有价付出凭据、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毁掉或丢掉,而失主能够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法防止实践丢掉的,不按票面数额核算,可作为量刑考虑的情节。
(三)同品种的大宗被盗物品,失主以多种价格购进,能够辨明的,应别离核算;难以区别的,可按此类物品的中等价格核算。
(四)被盗物品在被盗后损坏的,仍按物品被盗时的原值核算。
被盗物品已被销赃、浪费,无法追缴或许已被丢掉、消灭的,或许几经易手,开始形状被损坏的,一般应当依据被害人、证人的陈说、证言和供给的有用凭据以及违法分子自己的供述,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则的核价准则,承认原被盗物品价值。
(五)对已陈腐、破损或许运用过的被盗物品,应结合作案其时、当地同类物品的价格和被盗时的残旧程度,由有关部分作价。
(六)残次品,按主管部分核定的价格核算;废品,按物资收回运用部分的收购价格核算;假货、劣货,按假、劣货的实践价值核算。
(七)失主以显着低于被盗其时、当地商场零售价购进的物品,应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则的核价准则核算。
(八)偷盗后的销赃数额,作为量刑情节考虑,但销赃数额高于按本解说核算的偷盗数额的,则偷盗数额应按销赃数额核算。
(九)偷盗违禁品,如毒品、淫秽物品等,按偷盗罪处理的,不计数额,依据情节轻重量刑。
(十)被盗物品价格不明或许难以承认的,应托付有关主管部分或许有关专业人员核定。受托付对被盗物品担任核价的单位,核价后应出具鉴定结论,加盖作价部分的印章,而且由作价人或许评价人签名或许盖章。
(十一)关于屡次偷盗构成违法,依法应当追诉的,应累计其偷盗数额,论罪处分。对现已处理过的偷盗行为,即便原处分偏轻,也不能从头核算其偷盗数额,重复处分。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偷盗数额较大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其偷盗数额不该计入满16岁今后进行的偷盗行为中去。
四、怎么看待偷盗案子的情节?
(一)偷盗数额是构成偷盗罪的重要规范,但不是科罪量刑的专一规范。除依据偷盗资产数额定,还应当依据违法的其他详细情节和违法分子的认罪态度、退赃体现等,进行全面剖析,正承认罪量刑。
个人偷盗公私资产虽未到达“数额较大”的起点规范,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也可追查其刑事责任:
1.屡次扒窃作案的;
2.以损坏性手法偷盗并形成公私产业丢掉严峻的;
3.入户偷盗屡次的;
4.唆使未成年人偷盗的;
5.劳改、劳教人员在劳改、劳教期间偷盗的;
6.在缓刑、假释检测期限内或许操控、监外施行期间偷盗的;
7.曾因偷盗被治安处分3次以上或许被劳动教养2次以上,2年内又进行偷盗的;
8.曾因偷盗被免诉、免刑后2年内,或许因偷盗受过惩罚处分后3年内又进行偷盗的;
9.偷盗盲、聋、哑等残疾人、孤老或许丢掉劳动能力的人的资产的;
10.因偷盗形成严峻结果或许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个人偷盗公私资产虽已到达“数额较大”的起点规范,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不作为违法处理:
1.初犯、偶犯、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作案情节细微的;
2.情节细微并自动率直或许活跃退赔的;
3.自首或许有建功体现的;
4.被钳制参加偷盗活动,没有分赃或许获赃甚微的;
5.偷盗未遂情节细微的;
6.其他情节显着细微损害不大的。
(二)在一起偷盗违法中,各共犯依据一起的成心,施行了一起的违法行为,应对一起偷盗违法行为所形成的损害结果担任。
1.对偷盗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偷盗的总数额依法处分;
2.对其他一起偷盗违法中的主犯,应按照参加一起偷盗的总数额依法处分;
3.对一起偷盗违法中的从犯,应按照参加一起偷盗的总数额适用刑法。数额较大的,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数额巨大的,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详细量刑时,应依据违法分子在一起偷盗中的位置、作用和不合法所得数额等情节,按照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则,对比主犯从轻、减轻处分或许革除处分;
4.一起偷盗违法后,违法分子具有自首、建功、未成年等法定从轻、减轻或许革除处分情节的,能够或许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分或许革除处分;具有率直或许活跃退赃等情节的,也能够酌情从轻处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偷盗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布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偷盗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已于2013年3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4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偷盗违法活动,保护公私产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现就处理偷盗刑事案子适用法令的若干问题解说如下:
第一条 偷盗公私资产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别离承以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则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能够依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则的数额起伏内,承认本地区施行的详细数额规范,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赞同。
在跨地区运转的公共交通东西上偷盗,偷盗地址无法查验的,偷盗数额是否到达“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依据受理案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承认的有关数额规范承认。
偷盗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偷盗罪处理的,依据情节轻重量刑。
第二条 偷盗公私资产,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数额较大”的规范能够按照前条规则规范的百分之五十承认:
(一)曾因偷盗受过刑事处分的;
(二)一年内曾因偷盗受过行政处分的;
(三)安排、操控未成年人偷盗的;(四)自然灾祸、事端灾祸、社会安全事情等突发事情期间,在事情发作地偷盗的;
(五)偷盗残疾人、孤寡老人、丢掉劳动能力人的资产的;
(六)在医院偷盗患者或许其亲朋资产的;
(七)偷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款物的;
(八)因偷盗形成严峻结果的。
第三条 二年内偷盗三次以上的,应当承以为“屡次偷盗”。
不合法进入供别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阻隔的居处偷盗的,应当承以为“入户偷盗”。
带着枪支、爆炸物、操控刀具等国家制止个人带着的器械偷盗,或许为了施行违法违法带着其他足以损害别人人身安全的器械偷盗的,应当承以为“带着凶器偷盗”。
在公共场所或许公共交通东西上偷盗别人随身带着的资产的,应当承以为“扒窃”。
第四条 偷盗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承认:
(一)被盗资产有有用价格证明的,依据有用价格证清晰认;无有用价格证明,或许依据价格证清晰认偷盗数额显着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则托付评价安排评价;
(二)偷盗外币的,按照偷盗时我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许我国人民银行授权安排发布的人民币对该钱银的中心价折合成人民币核算;我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许我国人民银行授权安排未发布汇率中心价的外币,按照偷盗时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钱银的中心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许该钱银在境内银行、世界外汇商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心价进行套算;
(三)偷盗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资产,偷盗数量能够查实的,按照查实的数量核算偷盗数额;偷盗数量无法查实的,以偷盗前六个月月均正常用量减去偷盗后计量仪表显现的月均用量核算偷盗数额;偷盗前正常运用缺乏六个月的,按照正常运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偷盗后计量仪表显现的月均用量核算偷盗数额;
(四)明知是盗接别人通信线路、仿制别人电信码号的电信设备、设备而运用的,按照合法用户为其付出的费用承认偷盗数额;无法直接承认的,以合法用户的电信设备、设备被盗接、仿制后的月缴费额减去被盗接、仿制前六个月的月均电话费核算偷盗数额;合法用户运用电信设备、设备缺乏六个月的,按照实践运用的月均电话费核算偷盗数额;
(五)盗接别人通信线路、仿制别人电信码号出售的,按照销赃数额承认偷盗数额。
偷盗行为给失主形成的丢掉大于偷盗数额的,丢掉数额能够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第五条 偷盗有价付出凭据、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按照下列方法承认偷盗数额:
(一)偷盗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付出凭据、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偷盗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许奖品等可得收益一起核算偷盗数额;
(二)偷盗记名的有价付出凭据、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现已实现的,按照实现部分的资产价值核算偷盗数额;没有实现,但失主无法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法防止丢掉的,按照给失主形成的实践丢掉核算偷盗数额。
第六条 偷盗公私资产,具有本解说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则景象之一,或许入户偷盗、带着凶器偷盗,数额到达本解说第一条规则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能够别离承以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则的“其他严峻情节”或许“其他特别严峻情节”。
第七条 偷盗公私资产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景象之一,情节细微的,能够不申述或许免予刑事处分;必要时,由有关部分予以行政处分: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分情节的;(二)没有参加分赃或许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体谅的;
(四)其他情节细微、损害不大的。
第八条 偷拿家庭成员或许近亲属的资产,取得体谅的,一般可不以为是违法;追查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第九条 偷盗国有保藏一般文物、三级文物、二级以上文物的,应当别离承以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则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偷盗多件不平等级国有保藏文物的,三件同级文物能够视为一件高一级文物。
偷盗民间保藏的文物的,依据本解说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承认偷盗数额。
第十条 偷开别人机动车的,按照下列规则处理:
(一)偷开机动车,导致车辆丢掉的,以偷盗罪科罪处分;
(二)为偷盗其他资产,偷开机动车作为违法东西运用后不合法占有车辆,或许将车辆遗弃导致丢掉的,被盗车辆的价值计入偷盗数额;
(三)为施行其他违法,偷开机动车作为违法东西运用后不合法占有车辆,或许将车辆遗弃导致丢掉的,以偷盗罪和其他违法数罪并罚;将车辆送回未形成丢掉的,按照其所施行的其他违法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 偷盗公私资产并形成资产损毁的,按照下列规则处理:
(一)选用损坏性手法偷盗公私资产,形成其他资产损毁的,以偷盗罪从重处分;一起构成偷盗罪和其他违法的,择一重罪从重处分;
(二)施行偷盗违法后,为掩盖罪过或许报复等,成心破坏其他资产构成违法的,以偷盗罪和构成的其他违法数罪并罚;
(三)偷盗行为未构成违法,但损毁资产构成其他违法的,以其他违法科罪处分。
第十二条 偷盗未遂,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一)以数额巨大的资产为偷盗方针的;
(二)以珍贵文物为偷盗方针的;(三)其他情节严峻的景象。
偷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别离到达不同量刑起伏的,按照处分较重的规则处分;到达同一量刑起伏的,以偷盗罪既遂处分。
第十三条 单位安排、指派偷盗,契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本解说有关规则的,以偷盗罪追查安排者、指派者、直接施行者的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因犯偷盗罪,依法判处分金刑的,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偷盗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分金;没有偷盗数额或许偷盗数额无法核算的,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分金。
第十五条 本解说发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盗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1998〕4号)一起废止;之前发布的司法解说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说不一致的,以本解说为准。
关于偷盗罪判处操控、宣告缓刑的违法分子适用制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印发
《关于对判处操控、宣告缓刑的违法分子适用制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则(试行)》的告诉
法发〔20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总政治部捍卫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出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现将《关于对判处操控、宣告缓刑的违法分子适用制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仔细遵照施行。施行状况及遇到的问题,请别离及时陈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 安 部 司 法 部
二 ○ 一 一 年 四 月 二 十 八 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对判处操控、宣告缓刑的违法分子适用制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则(试行)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保证操控和缓刑的施行作用,依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现就判处操控、宣告缓刑的违法分子适用制止令的有关问题规则如下:
第一条 对判处操控、宣告缓刑的违法分子,人民法院依据违法状况,以为从促进违法分子教育纠正、有用保护社会秩序的需求动身,确有必要制止其在操控施行期间、缓刑检测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触摸特定人的,能够依据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则,一起宣告制止令。
第二条 人民法院宣告制止令,应当依据违法分子的违法原因、违法性质、违法手法、违法后的悔罪体现、个人一向体现等状况,充分考虑与违法分子所违法行的相关程度,有针对性地决议制止其在操控施行期间、缓刑检测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触摸特定的人”的一项或许几项内容。
第三条 人民法院能够依据违法状况,制止判处操控、宣告缓刑的违法分子在操控施行期间、缓刑检测期限内从事以下一项或许几项活动:
(一)个人为进行违法违法活动而建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许在建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后以施行违法为主要活动的,制止建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二)施行证券违法、借款违法、收据违法、信用卡违法等金融违法的,制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借款、运用收据或许申领、运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
(三)运用从事特定出产运营活动施行违法的,制止从事相关出产运营活动;
(四)顺便民事赔偿义务未施行结束,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到位,或许罚金没有足额交纳的,制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五)其他确有必要制止从事的活动。
第四条 人民法院能够依据违法状况,制止判处操控、宣告缓刑的违法分子在操控施行期间、缓刑检测期限内进入以下一类或许几类区域、场所:
(一)制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
(二)未经施行机关赞同,制止进入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
(三)制止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周边地区,确因自己就学、寓居等原因,经施行机关赞同的在外;
(四)其他确有必要制止进入的区域、场所。
第五条 人民法院能够依据违法状况,制止判处操控、宣告缓刑的违法分子在操控施行期间、缓刑检测期限内触摸以下一类或许几类人员:
(一)未经对方赞同,制止触摸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二)未经对方赞同,制止触摸证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三)未经对方赞同,制止触摸控告人、批判人、举报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四)制止触摸同案犯;
(五)制止触摸其他或许遭受其损害、滋扰的人或许或许诱发其再次损害社会的人。
第六条 制止令的期限,既能够与操控施行、缓刑检测的期限相同,也能够短于操控施行、缓刑检测的期限,但判处操控的,制止令的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宣告缓刑的,制止令的期限不得少于二个月。
判处操控的违法分子在判定施行曾经先行拘押致使操控施行的期限少于三个月的,制止令的期限不受前款规则的最短期限的约束。
制止令的施行期限,从操控、缓刑施行之日起核算。
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对或许判处操控、宣告缓刑的被告人能够提出宣告制止令的主张。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能够就应否对被告人宣告制止令提出定见,并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在移交审查申述时,能够依据违法嫌疑人涉嫌违法的状况,就应否宣告制止令及宣告何种制止令,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定见。
第八条 人民法院对判处操控、宣告缓刑的被告人宣告制止令的,应当在裁判文书主文部分独自作为一项予以宣告。
第九条 制止令由司法行政机关辅导办理的社区纠正安排担任施行。
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纠正安排施行制止令的活动施行监督。发现有违背法令规则的状况,应当告诉社区纠正安排纠正。
第十一条 判处操控的违法分子违背制止令,或许被宣告缓刑的违法分子违背制止令尚不属情节严峻的,由担任施行制止令的社区纠正安排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办理处分法》第六十条的规则处分。
第十二条 被宣告缓刑的违法分子违背制止令,情节严峻的,应当吊销缓刑,施行原判惩罚。原作出缓刑裁判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当地社区纠正安排提出的吊销缓刑主张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决。人民法院吊销缓刑的裁决一经作出,当即收效。
违背制止令,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承以为“情节严峻”:
(一)三次以上违背制止令的;
(二)因违背制止令被治安办理处分后,再次违背制止令的;
(三)违背制止令,发作较为严峻损害结果的;
(四)其他情节严峻的景象。
第十三条 被宣告制止令的违法分子被依法弛刑时,制止令的期限能够相应缩短,由人民法院在弛刑裁决中承认新的制止令立案规范
公安部关于修正偷盗案子立案核算方法的告诉
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正偷盗案子立案核算方法的告诉》对立案规范的规则: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偷盗案子,不管偷盗资产数额多少,均应受理、挂号并仔细查办。其间到达当地规则的偷盗违法数额规范的,立为刑事案子;撬门破窗人室偷盗的,扒窃的,运用刀刃等东西或带着凶器偷盗的,不管偷盗资产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子;显着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屡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到达规则的数额规范但情节或许结果比较严峻的,也立为刑事案子;其他作为治安案子查办,通过作业发现构成刑事案子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子。  偷盗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缺乏2000元但情节或结果严峻的,立为重大案子;偷盗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缺乏20000元但情节或许结果特别严峻的,立为特大案子。个人欺诈和争夺公私资产的案子,参照上述立案规范施行。
量刑起伏
依据法条规则,本罪有4个量刑起伏,即: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操控,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所谓“数额较大”,依据《解说》是指个人偷盗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偷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许能够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别的,依据《解说》第9条第1款规则,偷盗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起伏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朔徒刑、拘役或许操控,并处或许单处分金。判处分金,依据《解说》第7条规则,应当在1千元以上偷盗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分金;关于依法应当判处分金刑,但没有偷盗数额或许无法核算偷盗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分金 (下同)。
2、犯本罪,情节严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分金。所谓情节严峻,是指数额巨大或许其他严峻情节。所谓数额巨大,依据《解说》,是指个人偷盗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偷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许能够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峻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峻情节。依据《解说》第6条第3项之规则,偷盗数额到达“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承以为“其他严峻情节”:(1)违法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许一起违法中情节严峻的主犯;(2)偷盗金融安排的;(3)流窜作案损害严峻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逝世、精神失常或许其他严峻结果的;(6)偷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医疗款物,形成严峻结果的;(7)偷盗出产资料,严峻影响出产的;(8)形成其他重大丢掉的。别的,依据《解说》第9条第l款之规则,偷盗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起伏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峻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情节特别严峻,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许其他特别严峻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依据《解说》是指个人偷盗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偷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许能够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峻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峻情节,依据《解说》第6条第3项之规则,偷盗数额到达“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承以为“其他特别严峻情节”:(1)违法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许一起违法中情节严峻的主犯;(2)偷盗金融安排的;(3)流窜作案损害严峻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逝世、精神失常或许其他严峻结果的;(6)偷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医疗款物,形成严峻结果的:(7)偷盗出产资料,严峻影响出产的;(8)形成其他重大丢掉的,别的,依据《解说》第9条第1款规则,偷盗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起伏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4、犯本罪,具有偷盗金融安排,数额特别巨大或许偷盗珍贵文物,情节严峻的景象之一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产业。所谓偷盗金融安排,是指偷盗金融安排的运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含偷盗金融安排的办公用品、交通东西等资产的行为。依据《解说》第9条第3款规则:“偷盗珍贵文物,情节严峻”,主要是指偷盗国家一级文物后形成损毁、丢失,无法追回;偷盗国家二级文物3件以上或许偷盗国家一级文物1件以上并具有该解说第6条第3项第1、3、4、8目规则景象之一的行为。
5、在一起偷盗违法中,各共监犯依据一起的成心,施行了一起的违法行为,应对一起偷盗行为所形成的损害结果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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