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主要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3 02:48
一、婚姻法对夫妻一起产业切割的首要规则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
(一)薪酬、奖金;
(二)出产、运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则的在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
夫妻对一起一切的产业,有相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产业:
(一)一方的婚前产业;
(二)一方因身体遭到损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言或赠与合同中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
(四)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产业。
二、司法解说对夫妻一起产业切割的首要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
2001年12月24日
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日子困难",是指依托个人产业和离婚时分得的产业无法保持当地根本日子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归于日子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产业中的住宅对日子困难者进行协助的方式,可所以房子的居住权或许房子的一切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
2003年12月4日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产业切割的条款或许当事人因离婚就产业切割达到的协议,对男女两边具有法令约束力。
当事人因施行上述产业切割协议发作胶葛提申述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两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产业切割问题反悔,恳求改变或许吊销产业切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产业归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则的"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
(一)一方以个人产业出资获得的收益;
(二)男女两边实践获得或许应当获得的住宅补贴、住宅公积金;
(三)男女两边实践获得或许应当获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顿补偿费
三、广东省高院对夫妻一起产业切割的首要规则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子若干问题的辅导定见》
2001年11月9日
23.《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的“日子困难”,是指在离婚时夫妻一方个人的收入和悉数的产业不足以保持最近时期的根本日子。首要包含:
(1)一方有残疾或患有严重疾病,彻底或大部分损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日子来源;
(2)一方因客观原因赋闲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日子保障线;
(3)其他日子特别困难的景象。
“恰当协助”的具体办法,由两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日子困难一方的实践需要和另一方的经济能力等具体情况断定,协助的内容既可所以房子的一切权或使用权等什物方式,也可所以金钱。
24.夫妻没有书面约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归各自一切(即施行一起产业制),离婚时,一方以育婴子女、照顾白叟等支付较多责任为由,依据《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则要求另一方补偿的,不予支撑。
26.夫妻一方的婚前产业,两边对其归属问题没有约好,在《婚姻法》施行后申述到人民法院的,该产业不因婚姻关系的继续而转化为夫妻一起产业。
27.《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则的“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产业切割问题的若干具体定见》的规则进行确定,但与《婚姻法》第十七、十八条规则有冲突的在外。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
(一)薪酬、奖金;
(二)出产、运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则的在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
夫妻对一起一切的产业,有相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产业:
(一)一方的婚前产业;
(二)一方因身体遭到损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言或赠与合同中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
(四)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产业。
二、司法解说对夫妻一起产业切割的首要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
2001年12月24日
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日子困难",是指依托个人产业和离婚时分得的产业无法保持当地根本日子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归于日子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产业中的住宅对日子困难者进行协助的方式,可所以房子的居住权或许房子的一切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
2003年12月4日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产业切割的条款或许当事人因离婚就产业切割达到的协议,对男女两边具有法令约束力。
当事人因施行上述产业切割协议发作胶葛提申述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两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产业切割问题反悔,恳求改变或许吊销产业切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产业归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则的"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
(一)一方以个人产业出资获得的收益;
(二)男女两边实践获得或许应当获得的住宅补贴、住宅公积金;
(三)男女两边实践获得或许应当获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顿补偿费
三、广东省高院对夫妻一起产业切割的首要规则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子若干问题的辅导定见》
2001年11月9日
23.《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的“日子困难”,是指在离婚时夫妻一方个人的收入和悉数的产业不足以保持最近时期的根本日子。首要包含:
(1)一方有残疾或患有严重疾病,彻底或大部分损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日子来源;
(2)一方因客观原因赋闲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日子保障线;
(3)其他日子特别困难的景象。
“恰当协助”的具体办法,由两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日子困难一方的实践需要和另一方的经济能力等具体情况断定,协助的内容既可所以房子的一切权或使用权等什物方式,也可所以金钱。
24.夫妻没有书面约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归各自一切(即施行一起产业制),离婚时,一方以育婴子女、照顾白叟等支付较多责任为由,依据《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则要求另一方补偿的,不予支撑。
26.夫妻一方的婚前产业,两边对其归属问题没有约好,在《婚姻法》施行后申述到人民法院的,该产业不因婚姻关系的继续而转化为夫妻一起产业。
27.《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则的“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产业切割问题的若干具体定见》的规则进行确定,但与《婚姻法》第十七、十八条规则有冲突的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