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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8 09:28
为了有用的遏制住炒房,许多城市都推出了房产限购的方针,也便是一个家庭只能够买一套房子,不能够买多了。可是是以什么样的方法为核算规范的呢?二套房是以全国来算的吗?听讼网小编介绍了二套房相关内容。
2010年4月国务院《国十条》规则
对购买首套自住宅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含借款人、爱人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借款首付款份额不得低于30%;对借款购买第二套住宅的家庭,借款首付款份额不得低于50%,借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借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宅的,借款首付款份额和借款利率应大幅度进步,详细由商业银行根据危险办理准则自主确认。
详细如下:
(一)借款人初次请求使用借款购买住宅,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子挂号信息体系(含预售合同挂号存案体系,下同)中其家庭已挂号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宅的;
(二)借款人已使用借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宅,又请求借款购买住宅的;
(三)借款人经过查询征信记载、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方式的尽责查询,坚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宅的;
(四)对能供给1年以上当地交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请求住宅借款的,借款人按“第三条”履行差别化住宅信贷方针。
2013年1月初,二套房贷确认规范呈现“微调”,部分国有大银行在二套房贷确认上从“认房又要认贷”放宽为“认房可不认贷”,防止使部分预备置换自住宅的客户在请求借款时“受阻”。
2013年,新国五条细则出台,明确指出“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产品住宅价格控制方针和方针要求,进一步进步第二套住宅借款的首付款份额和借款利率”。自此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开端重视银行二套房贷方针履行情况。据了解,现在各银行均表明未接到二套房贷方针调整告诉,所以现在仍依照原二套房贷方针(即“二套房首付份额6成,利率上浮10%”)履行。
购买第二套房方针怎么规则?对购买首套自住宅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含借款人、爱人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借款首付款份额不得低于30%;对借款购买第二套住宅的家庭,借款首付款份额不得低于50%,借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借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宅的,借款首付款份额和借款利率应大幅度进步,详细由商业银行根据危险办理准则自主确认。
最新方针
2010年4月国务院《国十条》规则:
对购买首套自住宅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含借款人、爱人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借款首付款份额不得低于30%;对借款购买第二套住宅的家庭,借款首付款份额不得低于50%,借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借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宅的,借款首付款份额和借款利率应大幅度进步,详细由商业银行根据危险办理准则自主确认。各地方能够根据实践情况暂停三套房贷。[1]
确认规范
2010年6月4日住宅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宅借款中第二套住宅确认规范的告诉》中确认了二套房确认规范:
一、商业性个人住宅借款中居民家庭住宅套数,应根据拟购房家庭(包含借款人、爱人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践具有的成套住宅数量进行确认。
二、应借款人的请求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有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经过房子挂号信息体系进行借款人家庭住宅挂号记载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成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有查询条件而不能供给家庭住宅挂号查询成果的,借款人应向借款人提交家庭住宅实有套数书面诚信确保。借款人查实诚信确保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载。
三、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借款人应对借款人履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宅信贷方针:
(一)借款人初次请求使用借款购买住宅,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子挂号信息体系(含预售合同挂号存案体系,下同)中其家庭已挂号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宅的;
(二)借款人已使用借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宅,又请求借款购买住宅的;
(三)借款人经过查询征信记载、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方式的尽责查询,坚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宅的。
四、对能供给1年以上当地交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请求住宅借款的,借款人按本告诉第三条履行差别化住宅信贷方针。
对不能供给1年以上当地交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请求住宅借款的,借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宅信贷方针履行;产品住宅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给严重的区域,商业银行可根据危险情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方针规则,对其暂停发放住宅借款。
现行方针有商场传言称,二套房借款方针或进行调整,首付份额将从6成上调至7成,而利率也将由1.1倍上调至1.3倍。可是各个银行表明并未接到告诉,二套房借款方针仍依照“二套房借款首付6成以及1.1倍的利率方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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