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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4 15:15
人们都神往婚姻,因为婚姻是爱情的结晶,是俩个人的爱情维系,实际社会却会呈现许多无效的婚姻,无效婚姻的景象有哪些,信任我们必定想知道,接下来,听讼网小编就为我们整理了以下材料,为您答疑解惑,一同往下看吧。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成婚本质要件或方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能的准则。 因短缺婚姻建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能的婚姻。包含无效婚姻和得吊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吊销起损失婚姻的效能。
现行《婚姻法》第十条第1款规则,“婚姻无效“的原因有:
(一)重婚的;
(二)有制止成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未依据《婚姻法》到有关部门挂号办理手续的也视为无效婚姻。
《婚姻法》第十二条简略地规则:“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力和责任。”与第一点相同,因为自始无效婚与可吊销婚的溯及力不同,自始无效婚溯及既往,当事人当然不具有夫妻的权力和责任;但可吊销婚姻无溯及力,在被宣告吊销之前,婚姻关系是有用的,因而在宣告吊销之前,当事人之间的夫妻关系也应当得到认可,具有夫妻间的权力和责任。
(二)当事人之间的产业关系
关于产业关系,《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则:“同居期间所得的产业,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照料无过错方的准则判定。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产业处理,不得损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产业权益。”。这个规则比较含糊且不是很全面,在司法实践中能够这样处理:无效婚姻或可吊销婚姻在被吊销后,两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获得的产业归个人一切,对是否个人产业举证不明,且无法查实的,按一起产业确定,均有切割权。两边一起置办的产业按民法一般共有产业合理切割;两边各自所欠债款,独立担任归还,一起所欠债款,由两边负连带责任予以归还,处理时运用有关民事法规。此外,婚姻无效或被吊销后,日子困难的一方能够恳求另一方供给必要的经济补偿,无过错一方还可向过错方恳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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