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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婚前购买房产婚后男方出资装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6 16:38
女方婚前购买房产婚后男方出资装饰是否归于夫妻一起财产
韩女士婚前购买了一套20万元的商品房并取得了房产证。不久其和汪先生相恋并预备成婚。考虑到汪先生并无自己的房子。韩女士决议将其新购买的房子作为新房。所以汪先生自动出资8万元对房子进行了精装饰。之后俩人完婚。两年后,俩人决议离婚。
争议焦点:该套房子是否作为夫妻一起财产切割?
离婚律师回答:
该套房产系韩女士的个人婚前房产,汪先生出资对房子进行装饰的行为,实际上经过添附使韩女士的房产得到了增值。因为两边并未约好房产归夫妻一起一切,故在俩人离婚后,该房产仍作为个人财产归韩女士一切。此刻韩女士的获益已失去了法定依据,因而,韩女士应将汪先生的8万元装饰款作为不当得利之债款向汪先生返还。
离婚律师特别提示:
婚前一方出资购买、另一方装饰的房子是否作为夫妻一起财产处理,不行混为一谈。上述事例仅仅作为详细个案的处理景象。假如两边在谈婚论嫁时出于往后一起一切的意图买房,并由一方出资购房、另一方出资装饰的,此种景象下的房子仍是应该作为夫妻一起财产处理的。当然,假如两边出资份额悬殊,且今后的婚姻持续时间较短,则法院一般会依据两边出资的实际情况,决议房产的切割份额,而不是简略地按两边参半的份额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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