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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青浦区未参保老年农民补贴标准调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6 03:40

为进一步改进全区未参与城保、镇保和农保等社会养老保险的晚年农人的日子,促进城乡统筹开展,结合本区实践,自2010年4月1日起,我区对未参保的晚年农人养老补助规范作了调整:60周岁至65周岁(含60周岁)的未参保晚年农人,养老补助规范调整为每人每月195元;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的,调整为每人每月220元;对《上海市乡村社会养老保险方法》(1996年市政府第22号令)施行时已满60周岁不能参保的晚年农人,养老补助规范调整为每人每月2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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