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听证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7 10:23
在履行阶段,假如当事人恳求听证的,人民法院是能够举办听证会的,需求选出与案子无关的第三人参与听证,然后举办听证会,听取参与人的定见。那么,民事听证程序是怎样的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经人民法院确认参与听证的人员,有责任出庭参与听证。贰言人、听证恳求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视为主动撤回贰言或恳求恳求。听证相对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不影响法院听证程序的进行。
听证程序应包含预备阶段和质证争辩两个阶段。
预备阶段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书记员查明听证当事人是否到庭(场),并核对到庭当事人的身份;
(二)书记员宣告听证纪律;
1.遵守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答应不得讲话;
2.听证当事人未经听证主持人答应不得退庭;
3.未经听证主持人答应不得录音、录象和拍摄;
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闹、拍手、哄闹或进行其他阻碍听证次序的活动。
(三)书记员向听证主持人陈说听证预备工作状况及听证当事人到庭状况;
(四)听证主持人阐明听证会举行的原因、程序等事项,并宣告履行听证开端;
(五)听证主持人奉告听证当事人相关的权力和责任;
(六)听证主持人宣告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并咨询听证当事人是否恳求逃避(有恳求逃避的,应当休庭,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逃避的有关规则作出决议)。
质证争辩阶段一般按下列次序进行:
(一)贰言人或恳求听证人陈说贰言(恳求)理由、现实和恳求,并供给相应的依据;
(二)相对人、其他当事人别离进行申辩,对贰言人或恳求人的建议供认或进行辩驳,并供给相应的依据;
(三)听证主持人概括争议的焦点及听证的要点,并寻求各方当事人的定见;
(四)各方对争议焦点无贰言后,听证主持人要求听证当事人环绕争议焦点问题进行质证和争辩。焦点问题多于一个的,可别离进行质证和争辩。
(五)先由贰言人就争议焦点问题发表定见,随后各方当事人顺次发表定见,出示或宣读各自供给的依据,并与其他各方进行质证;
(六)听证参与人经听证主持人答应,可就相对方出示的依据进行发问。各方当事人之间可就有关依据问题相互发问和争辩;
(七)听证法官依据质证的发展状况,出示人民法院查询搜集的依据,并就有关问题要求听证当事人答复,并听取其他当事人的定见。
当事人或其他参与人在听证过程中要求对有关现实或依据从头进行查询的,是否答应,由听证主持人决议。
在质证争辩阶段,需证人出庭作证的,可告诉证人出庭,有关当事人有权对证人陈说的证词发问。听证法官应要求证人据实答复。
对依据检查确认的办法,应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的有关规则进行。
质证争辩完结,由听证主持人依照贰言人(恳求人)、被履行人、恳求履行人的先后次序咨询各方最终定见,如有宽和意向的,答应听证当事人自行宽和。
听证主持人作听证小结,宣告听证会完毕。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延期进行听证:
(一)有必要到庭的听证参与人或证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恳求履行人、被履行人及案外人提出逃避恳求,一时难于决议的;
(三)其他以为需求延期的景象。
书记员应当将听证的悉数活动记入笔录,听证笔录由一切出庭参与听证的人员审阅无误后签名。回绝签名的,记明状况附卷。
听证记载及在听证中搜集的其他依据资料,是作出判决的重要依据。
经人民法院确认参与听证的人员,有责任出庭参与听证。贰言人、听证恳求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视为主动撤回贰言或恳求恳求。听证相对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不影响法院听证程序的进行。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经人民法院确认参与听证的人员,有责任出庭参与听证。贰言人、听证恳求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视为主动撤回贰言或恳求恳求。听证相对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不影响法院听证程序的进行。
听证程序应包含预备阶段和质证争辩两个阶段。
预备阶段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书记员查明听证当事人是否到庭(场),并核对到庭当事人的身份;
(二)书记员宣告听证纪律;
1.遵守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答应不得讲话;
2.听证当事人未经听证主持人答应不得退庭;
3.未经听证主持人答应不得录音、录象和拍摄;
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闹、拍手、哄闹或进行其他阻碍听证次序的活动。
(三)书记员向听证主持人陈说听证预备工作状况及听证当事人到庭状况;
(四)听证主持人阐明听证会举行的原因、程序等事项,并宣告履行听证开端;
(五)听证主持人奉告听证当事人相关的权力和责任;
(六)听证主持人宣告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并咨询听证当事人是否恳求逃避(有恳求逃避的,应当休庭,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逃避的有关规则作出决议)。
质证争辩阶段一般按下列次序进行:
(一)贰言人或恳求听证人陈说贰言(恳求)理由、现实和恳求,并供给相应的依据;
(二)相对人、其他当事人别离进行申辩,对贰言人或恳求人的建议供认或进行辩驳,并供给相应的依据;
(三)听证主持人概括争议的焦点及听证的要点,并寻求各方当事人的定见;
(四)各方对争议焦点无贰言后,听证主持人要求听证当事人环绕争议焦点问题进行质证和争辩。焦点问题多于一个的,可别离进行质证和争辩。
(五)先由贰言人就争议焦点问题发表定见,随后各方当事人顺次发表定见,出示或宣读各自供给的依据,并与其他各方进行质证;
(六)听证参与人经听证主持人答应,可就相对方出示的依据进行发问。各方当事人之间可就有关依据问题相互发问和争辩;
(七)听证法官依据质证的发展状况,出示人民法院查询搜集的依据,并就有关问题要求听证当事人答复,并听取其他当事人的定见。
当事人或其他参与人在听证过程中要求对有关现实或依据从头进行查询的,是否答应,由听证主持人决议。
在质证争辩阶段,需证人出庭作证的,可告诉证人出庭,有关当事人有权对证人陈说的证词发问。听证法官应要求证人据实答复。
对依据检查确认的办法,应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的有关规则进行。
质证争辩完结,由听证主持人依照贰言人(恳求人)、被履行人、恳求履行人的先后次序咨询各方最终定见,如有宽和意向的,答应听证当事人自行宽和。
听证主持人作听证小结,宣告听证会完毕。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延期进行听证:
(一)有必要到庭的听证参与人或证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恳求履行人、被履行人及案外人提出逃避恳求,一时难于决议的;
(三)其他以为需求延期的景象。
书记员应当将听证的悉数活动记入笔录,听证笔录由一切出庭参与听证的人员审阅无误后签名。回绝签名的,记明状况附卷。
听证记载及在听证中搜集的其他依据资料,是作出判决的重要依据。
经人民法院确认参与听证的人员,有责任出庭参与听证。贰言人、听证恳求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视为主动撤回贰言或恳求恳求。听证相对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不影响法院听证程序的进行。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