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管辖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4 12:00
日常日子中,当咱们就案子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分首要就要确认案子的统辖,由此可见,统辖是十分重要的。那么,我国指定统辖的法令规则有哪些呢?接下来,听讼网小编在下文就为咱们浅要的剖析一下指定统辖的法令规则有哪些,期望对咱们有所协助。
一、指定统辖的司法解说内容是怎样的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37条第2款规则,发作统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洽谈不成报请它们的一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统辖时,如两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统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统辖; 如两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洽谈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统辖。
依前款规则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统辖时,应当逐级进行。
上级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则指定统辖,应书面告诉报送的人民法院和被指定的人民法院。报送的人民法院接到告诉后,应及时奉告当事人。
以上便是小编整理了关于指定统辖的规则相关内容,咱们有爱好能够做一个了解,由上能够看出,指定统辖的相关规则是十分多的,要是你有实务中的问题需求处理,能够直接来电咨询咱们听讼网网站的专业律师。
二、指定统辖的法令规则有哪些
1、民事法条
《民诉法》第37条 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因为特别原因,不能行使统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统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统辖权发作争议,由争议两边洽谈处理;洽谈处理不了的,报请它们的一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统辖。
第127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子后,当事人对统辖权有贰言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贰言,应当检查。贰言建立的,裁决将案子移交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贰言不建立的,裁决驳回。
2、刑法法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能够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统辖不明的案子,也能够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子移交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高法解说》
第17条 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统辖的案子,由开始受理的人民法院统辖。没有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分,能够移交被告人首要违法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对统辖权发作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别离逐级报请一起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统辖。
第18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分,能够将下级人民法院统辖的案子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统辖。
第19条 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统辖的,应当将指定统辖决议书别离送达被指定统辖的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的人民法院。
第20条 原受理案子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统辖决议书后,不再行使统辖权。关于公诉案子,应当书面告诉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将悉数檀卷资料退回,一起书面告诉当事人;关于自诉案子,应当将悉数檀卷资料移交被指定统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告诉当事人。
〔法条提示〕 指定统辖3种状况:1、统辖权不明;2、有争议;3、有统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统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法确认案子的统辖。应要点把握有关指定统辖法条规则的内容。
3、行政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统辖和适用
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作地的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统辖。法令、行政法规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二十一条 对统辖发作争议的,报请一起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统辖。
综上所述,指定统辖的法条是十分多的,也很完善的,在挑选指定统辖法院的时分也是有法令依据的,实践中基本上不会呈现统辖权贰言的现象,当然,咱们还需求注意级别统辖和地域统辖等问题,如果您遇到什么不清楚的当地,小编建议您无妨登陆咱们听讼网的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他们将针对您的问题为您做出具体回答。
一、指定统辖的司法解说内容是怎样的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37条第2款规则,发作统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洽谈不成报请它们的一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统辖时,如两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统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统辖; 如两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洽谈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统辖。
依前款规则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统辖时,应当逐级进行。
上级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则指定统辖,应书面告诉报送的人民法院和被指定的人民法院。报送的人民法院接到告诉后,应及时奉告当事人。
以上便是小编整理了关于指定统辖的规则相关内容,咱们有爱好能够做一个了解,由上能够看出,指定统辖的相关规则是十分多的,要是你有实务中的问题需求处理,能够直接来电咨询咱们听讼网网站的专业律师。
二、指定统辖的法令规则有哪些
1、民事法条
《民诉法》第37条 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因为特别原因,不能行使统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统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统辖权发作争议,由争议两边洽谈处理;洽谈处理不了的,报请它们的一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统辖。
第127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子后,当事人对统辖权有贰言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贰言,应当检查。贰言建立的,裁决将案子移交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贰言不建立的,裁决驳回。
2、刑法法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能够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统辖不明的案子,也能够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子移交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高法解说》
第17条 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统辖的案子,由开始受理的人民法院统辖。没有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分,能够移交被告人首要违法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对统辖权发作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别离逐级报请一起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统辖。
第18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分,能够将下级人民法院统辖的案子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统辖。
第19条 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统辖的,应当将指定统辖决议书别离送达被指定统辖的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的人民法院。
第20条 原受理案子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统辖决议书后,不再行使统辖权。关于公诉案子,应当书面告诉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将悉数檀卷资料退回,一起书面告诉当事人;关于自诉案子,应当将悉数檀卷资料移交被指定统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告诉当事人。
〔法条提示〕 指定统辖3种状况:1、统辖权不明;2、有争议;3、有统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统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法确认案子的统辖。应要点把握有关指定统辖法条规则的内容。
3、行政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统辖和适用
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作地的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统辖。法令、行政法规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二十一条 对统辖发作争议的,报请一起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统辖。
综上所述,指定统辖的法条是十分多的,也很完善的,在挑选指定统辖法院的时分也是有法令依据的,实践中基本上不会呈现统辖权贰言的现象,当然,咱们还需求注意级别统辖和地域统辖等问题,如果您遇到什么不清楚的当地,小编建议您无妨登陆咱们听讼网的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他们将针对您的问题为您做出具体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