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对擅自设立保险公司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2 16:44
私行建立稳妥公司或许不合法从事商业稳妥活动,是指未经稳妥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合法建立稳妥公司和从事商业稳妥活动的行为,这在世界各国都是不允许的。
由于稳妥业是一种特别职业,不只专业性强,运营管理方法也与其他职业有明显差异。稳妥公司以同投保人缔结稳妥合同的方法,吸收稳妥费,在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许受益人因发作稳妥事端,遭受产业损失或许人身损伤,或许发作疾病、伤残、逝世等景象时,按照稳妥合同的约好,承当补偿职责,给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许受益人以经济补偿,协助他们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各国对稳妥业都实施严格管理,以保护稳妥市场秩序,发挥其稳妥保证功用。
我国稳妥法规则,建立稳妥公司,必须经稳妥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运营商业稳妥事务,必经是按照稳妥法建立的稳妥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运营商业稳妥事务。对违背上述规则,私行建立稳妥公司或许不合法从事商业稳妥活动的,按照本条规则,承当下列法律职责:
1.刑事职责
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修正案的规则,未经稳妥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私行建立稳妥公司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假造、变造、转让稳妥公司的运营许可证或许同意文件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按照第一款的规则处分。
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修正案的规则,未经稳妥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合法运营稳妥事务,打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2.行政职责
违背本法规则,私行建立稳妥公司或许不合法从事商业稳妥事务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稳妥监督管理机构予以撤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许违法所得缺乏二十万元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