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要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5 22:09
公证遗言是指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言。公证遗言是最为严厉的遗言,较之其他的遗言方法更能保证遗言人意思表明的真实性。下面听讼网小编介绍的是遗言公证的处理攻略。
遗言公证要注意哪些事项
遗言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一起处理,由其间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处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言和笔录上签名。
见证人、遗言代书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矩,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联系的人。
遗言公证需预备资料
申办遗言公证,遗言人应到遗言人居处地或许遗言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请求。
遗言人申办遗言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请求。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能够书面或许口头方式恳求有统辖权的公证处指使公证人员到其居处或许暂时场所处理。
申办遗言公证,遗言人应当填写公证请求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许其他身份证件;
2.遗言触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许其他有产权凭据的产业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以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遗言人填写请求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言人应当在请求表上签名。
公证处应当怎么受理请求
关于归于本公证处统辖,并契合前条规矩的请求,公证处应当受理。
关于不契合前款规矩的请求,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议,并告诉请求人。
公证人员具有哪些景象,应当自行逃避
公证人员具有《公证程序规矩(试行)》第十条规矩景象的,应当自行逃避:
(一)是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许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联系;
(三)与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有其他联系,或许影响正确办证的。
前款规矩,适用于触摸该公证事项的翻译、鉴定人等有关人员。
遗言人有权请求公证人员逃避。当事人提出逃避请求,应当在公证书作成前提出。
遗言公证要注意哪些事项
遗言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一起处理,由其间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处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言和笔录上签名。
见证人、遗言代书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矩,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联系的人。
遗言公证需预备资料
申办遗言公证,遗言人应到遗言人居处地或许遗言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请求。
遗言人申办遗言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请求。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能够书面或许口头方式恳求有统辖权的公证处指使公证人员到其居处或许暂时场所处理。
申办遗言公证,遗言人应当填写公证请求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许其他身份证件;
2.遗言触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许其他有产权凭据的产业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以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遗言人填写请求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言人应当在请求表上签名。
公证处应当怎么受理请求
关于归于本公证处统辖,并契合前条规矩的请求,公证处应当受理。
关于不契合前款规矩的请求,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议,并告诉请求人。
公证人员具有哪些景象,应当自行逃避
公证人员具有《公证程序规矩(试行)》第十条规矩景象的,应当自行逃避:
(一)是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许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联系;
(三)与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有其他联系,或许影响正确办证的。
前款规矩,适用于触摸该公证事项的翻译、鉴定人等有关人员。
遗言人有权请求公证人员逃避。当事人提出逃避请求,应当在公证书作成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