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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逾期不还款,信用卡滞纳金超过本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3 10:30

案情:
西安男人王某因涉嫌恶意透支信用卡高达44万余元被警方刑拘。经查,王某先后分别在工商、招商、民生、交通、中信5家银行处理了5张信用卡,都存在长时间逾期不还欠款的状况。在拖欠的44万余元中,实践刷卡消费和取现的部分仅有11.5万元,短短5年就发生了30余万元利息和滞纳金等费用。
专家分析
银行应无资格收取滞纳金
信用卡滞纳金指当持卡人未在到期还款日前还款或还款金额缺乏最低还款额时,按规则应向发卡银行付出的费用。《银行卡事务管理办法》第22条对滞纳金的计收规范作出了规则,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行为,应当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因为各家银行方针不同,所设的最低额度也不尽相同,并且目前国内银行除工商银行的滞纳金上限为500元外,其他银行均无上限。这就意味着长时间拖欠不还款,就有或许发生“天价”滞纳金。
实践上,“滞纳金”这一概念归于行政法规领域,指具有行政征收功能的行政机关,在征收规费的过程中,因职责人拖延交纳规费,而需额定交纳的金钱,属行政强制实行中实行罚的一种,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照理来说,只要行政机关或许具有行政功能的组织才干够收取滞纳金,银行不归于行政组织,应无资格收取滞纳金。
持卡人逾期未悉数偿还欠款,归于实行拖延,由此所生之职责,应属民法上职责。合同法第107条规则,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职责或许实行合同职责不符合约好的,应当承当持续实行、采纳补救办法或许赔偿丢失等违约职责。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联系是相等的民事法令联系,持卡人透支未如期足额还款违背合同约好。银行卡事务中的“滞纳金”旨在催促持卡人准时足额还款,从本质上来讲归于违约金,是持卡人因违背合同约好而向发卡银行承当的违约职责。因而,银行卡“滞纳金”这一表述易与行政强制实行中的“滞纳金”概念相混杂,宜将“滞纳金”改为“违约金”,这样才干更好地表现权利职责相等的准则。
“滞纳金”超越本金不合理
用户向银行申领处理信用卡并持卡消费,即表明接受了信用卡领用合约中所约好的内容,由此两边建立民事上的契约联系。若持卡人未能据守诚信,依约还款,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当违约职责。
“违约金”有约好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之分。约好违约金应在合同缔结之初由两边相等洽谈,而不是由银行单独说了算。若约好的违约金过火高于形成的丢失,一方能够恳求法院或许裁定组织予以恰当削减。而法定违约金是法令确认的一方违约时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是两边在没有约好违约金时,为补偿非违约方产业丢失而设定的。
发卡银行与持卡人都是民事主体,违约金条款在合同签定之初两边就要相等洽谈。依据我国民事相关法令规则,“违约职责”的承当亦应以实践丢失为限。且发卡银行作为受损害方,在其利益受损的状况下,亦应想办法防止丢失扩展,不然关于扩展化的丢失,其本身也要承当职责。因而,银行收取滞纳金即违约金,不能畸高,更不能超越持卡人未付之本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亦是依据公正准则和诚笃信用准则予以衡量,归纳考虑合同实行状况、当事人差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归纳要素作出判决。
提示持卡人还款时尽量不要挑选最低还款或部分还款,也要防止漏还“零头”致使因“全额计息”而发生高额利息。
相关法令知识:
违约金是指依照当事人的约好或许法令直接规则,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付出的金钱。违约金的规范是金钱,但当事人也能够约好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产业。
滞纳金是指对不按交税期限缴交税款的交税人,按滞纳天数加收滞交税款必定份额的金钱,它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交税款的交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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