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按什么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7 01:39
本数据适用有效期
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633元;
2.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4121元;
3.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 9679元;
4.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日子消费开销 3128元;
5.全省员工平均工资 24725元。
一、逝世补偿金(《人损解说》No29):
1.城镇居民: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核算
A 年纪 X≤60岁 12633元/年×20年=252660元
B 年纪60岁≤X≤75岁 12633元/年×(80-X)年=★元
C 年纪 X≥75岁 12633元/年×5年=63165元
2.农村居民:按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核算
A 年纪 X≤60岁: 4121元/年×20年=82420元
B 年纪60岁≤X≤75岁 4121元/年×(80-X)=★元
C 年纪 X≥75岁 4121元/年×5年=20605元
二、丧葬费(《人损解说》No27):
依照受诉法院地址地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规范,以六个月总额核算。
24725元/年÷2=12362.50元
三、残疾补偿金(《人损解说》No25):
残疾补偿金=逝世补偿金×伤残等级补偿系数
注: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判定(GB18667-2002)3.6等级区分:
本规范依据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区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
四、误工费:(《人损解说》No20):
月工资=24725元/年÷12月=2060元/月
日工资=2060元/月÷21.75日=94.7元/日(劳社部发【2008】3号)
五、护理费(《人损解说》No21)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则核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许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平等等级护理的劳务酬劳规范核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组织或许判定组织有清晰定见的,能够参照确认护理人员人数。
六、交通费(《人损解说》No22)
交通费依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许转院医治实践发作的费用核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收据为凭;有关凭证应当与就医地址、时刻、人数、次数相符合。
七、住院膳食补助费(《人损解说》No23):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膳食补助规范予以确认。
《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川财行[2007]227号】2007.9.6)第13条确认:
出差膳食补助规范为50元/日
八、养分费(《人损解说》No24)
养分费依据受害人伤残状况参照医疗组织的定见确认。
九、被抚养人日子费(《人损解说》No28)
1.城镇居民被抚养人日子费(以下数据仅指受害人为仅有抚养人的补偿指数)
A 年纪 X≤18岁: 9679元/年×(18-X)年=★元
B 年纪60岁≤X≤75岁 9679元/年×(80-X)年=★元
C 年纪 X≥75岁 9679元/年× 5年=48395元
2.农村居民被抚养人日子费(以下数据仅指受害人为仅有抚养人的补偿指数)
A 年纪 X≤18岁: 3128元/年×(18-X)年=★元
B 年纪60岁≤X≤75岁 3128元/年×(80-X)年=★元
C 年纪 X≥75岁 3128元/年×5=15640元
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633元;
2.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4121元;
3.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 9679元;
4.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日子消费开销 3128元;
5.全省员工平均工资 24725元。
一、逝世补偿金(《人损解说》No29):
1.城镇居民: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核算
A 年纪 X≤60岁 12633元/年×20年=252660元
B 年纪60岁≤X≤75岁 12633元/年×(80-X)年=★元
C 年纪 X≥75岁 12633元/年×5年=63165元
2.农村居民:按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核算
A 年纪 X≤60岁: 4121元/年×20年=82420元
B 年纪60岁≤X≤75岁 4121元/年×(80-X)=★元
C 年纪 X≥75岁 4121元/年×5年=20605元
二、丧葬费(《人损解说》No27):
依照受诉法院地址地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规范,以六个月总额核算。
24725元/年÷2=12362.50元
三、残疾补偿金(《人损解说》No25):
残疾补偿金=逝世补偿金×伤残等级补偿系数
注: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判定(GB18667-2002)3.6等级区分:
本规范依据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区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
四、误工费:(《人损解说》No20):
月工资=24725元/年÷12月=2060元/月
日工资=2060元/月÷21.75日=94.7元/日(劳社部发【2008】3号)
五、护理费(《人损解说》No21)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则核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许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平等等级护理的劳务酬劳规范核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组织或许判定组织有清晰定见的,能够参照确认护理人员人数。
六、交通费(《人损解说》No22)
交通费依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许转院医治实践发作的费用核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收据为凭;有关凭证应当与就医地址、时刻、人数、次数相符合。
七、住院膳食补助费(《人损解说》No23):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膳食补助规范予以确认。
《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川财行[2007]227号】2007.9.6)第13条确认:
出差膳食补助规范为50元/日
八、养分费(《人损解说》No24)
养分费依据受害人伤残状况参照医疗组织的定见确认。
九、被抚养人日子费(《人损解说》No28)
1.城镇居民被抚养人日子费(以下数据仅指受害人为仅有抚养人的补偿指数)
A 年纪 X≤18岁: 9679元/年×(18-X)年=★元
B 年纪60岁≤X≤75岁 9679元/年×(80-X)年=★元
C 年纪 X≥75岁 9679元/年× 5年=48395元
2.农村居民被抚养人日子费(以下数据仅指受害人为仅有抚养人的补偿指数)
A 年纪 X≤18岁: 3128元/年×(18-X)年=★元
B 年纪60岁≤X≤75岁 3128元/年×(80-X)年=★元
C 年纪 X≥75岁 3128元/年×5=156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