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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规定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7 02:04
诉讼是我国处理胶葛的办法中的一种,其中有一种是刑事诉讼,我国一本在诉讼的进程中是需求进行举证的,一起在举证的时分的也是需求付职责的,下面咱们就跟听讼小编一起来看看刑事诉讼的举证职责是怎么规矩。
我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49条规矩,公诉案子中被告人的举证职责由人民检察院承当,自诉案子中被告人的举证职责由自诉人承当,这是此次刑诉法修正的新规矩。举证职责事关刑事诉讼各方依据职责的分配及诉讼利益,对此应予充沛注重并正确掌握。
一、举证职责与证明职责法谚曰:“证明职责乃诉讼的脊柱”。
证明职责和举证职责理论都是刑事依据准则的基础理论。就学界研讨现状来看,关于证明职责与举证职责这两个概念的知道存在不合。一般以为,证明职责分为提出依据的职责与成果职责,前者又称为片面证明职责,渊源于罗马法“举证职责存于建议之人,不存于否定之人”。而后者又称为客观证明职责,首要处理当待证现实真伪不明时,由谁承当败诉的危险。
新《刑事诉讼法》第49条榜首次在我国清晰了刑事诉讼中证明职责的分管问题,弥补了法令规矩上的空白,使得刑事依据准则愈加合理,刑事证明系统愈加齐备。但值得注意的是,立法机关在表述证明职责分配时运用了“举证职责”而不是“证明职责”的表述办法,这并非无意为之,而是有意之举。
立法机关首要考虑到以下两点:
一方面,运用“举证职责”的表述办法是与《》和《》的规矩保持一起;
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进程中承当了一部分弥补、查看、核实依据的职责。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矩,合议庭在庭审进程中对依据有疑问的,能够宣告休庭并对依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能够采纳勘验、查看、查封、扣押、断定和查询、冻住等办法。在修法进程中重复屡次着重之所以运用“举证职责”,首要考虑到“不能否定法院客观全面查看依据的职责”。因而笔者以为,不能以国外举证职责的意义套用我国,新《刑事诉讼法》举证职责的意义具有我国特色。
二、我国的刑事举证职责分配规矩
(一)人民检察院承当举证职责新刑诉法(下为新法)第49条清晰在公诉案子中,由人民检察院承当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职责,这也是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的一向做法。在公诉案子一般程序中,由人民检察院承当举证职责,学界一般不持异议,但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正极大地完善了我国的审判程序,例如要求简易程序公诉人出庭,新增了不合法依据扫除程序和特别程序。
结合第49条的根本精力,咱们应对“公诉案子”做扩大化解说。
榜首,在简易程序中,因为新法第210条规矩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子,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到会法庭。因而,公诉人在简易程序中承当的不仅仅是法令监督功能,而是扮演支撑公诉和监督诉讼的两层人物,新法第49条当然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案子。
第二,在不合法依据扫除程序中,新法第57条规矩在对依据搜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进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依据搜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该条与第49条的立法精力一起,在实体性事项审理程序和程序性事项审理程序中,都应由人民检察院承当举证职责。在不合法依据扫除程序中,人民检察院能够采纳供给讯问笔录、讯问时的录音录像以及体检记载等证明手法。
第三,法令没有清晰规矩人民检察院在特别程序中的举证职责。特别程序仍是的组成部分,只不过与公诉案子一般程序比较,各个特别程序在适用主体、审理目标和审理办法等方面各有不同,但这并不否定人民检察院所需承当的举证职责,新法第49条当然适用于特别程序。例如在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逃匿、逝世案子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中,依据新法第281条的规矩,没收违法所得的请求,由违法地或许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该条规矩表现了断定前产业没收程序的稳重性,已然人民法院要组成合议庭,人民检察院理应承当举证职责并派员出庭。
再如在精力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中,依据新法第286条的规矩,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请求后,假如发现被请求人或许被告人没有托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告诉法令援助机关指使律师为其供给法令协助,一起还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检察院相同也应派员出庭并承当举证职责。别的,关于人民检察院而言,虽然在公诉案子中要承当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职责,但立法并不否定人民检察院一起要承当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和罪重的职责,这是人民检察院作为法令监督机关的根本要求。
人民法院承当弥补性的证明职责“弥补性的证明职责”是指人民法院在公诉案子刑事审判进程中,在检察机关供给依据使案子处于真伪不明的状况时,所负有的搜集并运用依据查验承认案子现实的职责。
该职责有以下几个特色:
榜首,法定性。
在刑事诉讼中,当人民检察院对案子现实的证明到达真伪不明的状况时,《刑事诉讼法》规矩合议庭不能直接断定被告人有罪,而应对有疑问的依据做进一步调查核实。此刻的“证明职责”由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一起承当,人民检察院承当首要的证明职责,人民法院承当弥补性的证明职责;假如经调查核实后,仍不能扫除疑问,人民法院则应作出无罪断定,此刻是由人民检察院承当败诉的结果。这儿的法令依据包含新法第191条规矩法庭审理进程中,合议庭对依据有疑问的,能够宣告休庭,对依据进行调查核实。第195条规矩在被告人最终陈说后,审判长宣告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依据现已查明的现实、依据和有关的法令规矩,别离作出断定。
第二,弥补性。
根据控审别离准则,人民检察院要对公诉的案子承当“举证职责”,这是其诉讼位置和诉讼功能使然,只要在合议庭对依据有疑问的前提下,人民法院才承当“弥补性的证明职责”。在司法实践中,“对依据有疑问”首要是指合议庭在法庭审理进程中,以为公诉人、辩护人提出的首要依据是清楚、充沛的,但某个依据或许依据的某一方面存在缺乏或许彼此对立,如对同一法令现实,公诉人、辩护人各有不同的依据、书证、证人证言或许断定定见等依据的景象。在这种情况下,不扫除疑问,就会影响科罪或许判刑,可是,控辩两边各不相谋,法庭无法及时断定真伪,在这种情况下,有时就需求先宣告休庭,对依据进行调查核实。
第三,实践合理性。
人民法院“弥补性的证明职责”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中就已确认,这被以为是我国审判实践中的优势和特色,意图是为了有效地打击违法,保护社会的安靖,表现脚踏实地的精力。因而,人民法院承当的“弥补性的证明职责”源于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的客观需求,新法第53条建立的“依据的确、充沛”的证明规范,充沛反映了三机关对实体实在的寻求,这都要求咱们不能简略移植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明职责准则,立法有必要回应司法实践的客观需求。
被告人不承当举证职责在理论研讨中,关于被告人是否承当举证职责一向存在争议。笔者以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当承当举证职责,新法的拟定进程从不同视点佐证了这一观念。
榜首,在公诉案子一般程序中被告人不承当举证职责。早在2011年8月公布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征求定见稿第48条中曾规矩,公诉案子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职责由公诉机关承当,并附有但书法令还有规矩的在外。开始建立的但书条款是作了一个兜底规矩,意图是避免遗失被告人承当举证职责的景象。但在修法评论和征求定见进程中,有人提出这违反了无罪推定的精力,有逼迫被告人自证其罪之嫌,随后的二审稿即删除了“可是,法令还有规矩的在外”的表述办法。
第二,在不合法依据扫除程序中被告人不承当举证职责。在2011年8月公布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征求定见稿和2011年12月公布的二次审议稿中,都规矩由人民检察院对依据搜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一起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请求扫除以不合法办法搜集的依据的,应当供给相关头绪或许依据。“供给相关头绪或许依据”的表述办法来自于《关于处理刑事案子扫除不合法依据若干问题的规矩》第6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不合法获得的,法庭应当要求其供给涉嫌不合法取证的人员、时刻、地址、办法、内容等相关头绪或许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以为,由控诉方而不是被告人承当证明职责现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常规,被告人无须举证证明自己有罪,这是无罪推定准则的必定要求。
第6条中“头绪或许依据”并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所有必要担负的证明职责,而仅是提出头绪和依据以发动程序,详细包含被告人出示的血衣、伤痕、相片、医疗证明、伤残证明、讯问笔录、同监人的证明等刑讯逼供留下的痕迹或许能够显现刑讯逼供发作的时刻、地址、办法、内容及涉嫌不合法取证的人员等情节的头绪或许依据。考虑到保存“供给依据”的表述办法偏离了立法的本意,并且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误导实务工作人员,故新法第56条规矩“请求扫除以不合法办法搜集的依据的,应当供给相关头绪或许资料”。
第三,新法第40条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举证职责。新法第40条规矩:辩护人搜集的有关违法嫌疑人不在违法现场、未到达刑事职责年纪、归于依法不负刑事职责的精力病人的依据,应当及时奉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该条不能理解为辩方的举证职责。实际上这是今世世界常规中辩方向控方的开示职责,因为我国选用檀卷移交而非依据开示制,故着重辩方的奉告职责。
及时奉告上述三种景象中被告人无罪资料,能够使无罪的被告人尽早革除被追诉的晦气地步,有利于被告人的人权保证。我信任咱们在阅读了上述的文章之后都应该知道刑事诉讼的举证职责是怎么规矩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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