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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南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指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1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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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活动人口计划生育处理与服务指南
  一、活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在脱离户籍地点地前,应到户籍地地点乡(镇、大街)计生办处理活动人口《婚育证明。
(一)处理程序为:
  1、填写《活动人口婚育证明请求表,并经村(居)委会审阅盖章。
  2、带着身份证、两张近期自己相片、《活动人口婚育证明请求表到乡(镇、大街)计生办处理《婚育证明。
  3、《婚育证明免费发放。
  4、可托付村、社区计生干部处理。
  (二)《婚育证明查验
  成年育龄妇女抵达现居住地后,应在30日内将《婚育证明交村、社区委员会查验。
  (三)《婚育证明有效期
  户籍地发《婚育证明有效期为3年。如果在外出期间,婚姻、生育、节育状况发作变化,应自变化之日起3个月内到其户籍地点地处理《婚育证明改变手续。
  二、活动人口生育
  1、活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妇拟在外地生育的,外出前应在户籍地由村(居)计生专干帮忙到乡(镇、大街)计生办收取《生殖保健服务证,在现居住地的乡(镇、大街)计生办挂号存案,可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
  2、契合再生育方针的活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妇,在前一子女满4周岁或女方满28周岁后,怀孕前到户籍地点地的乡(镇、大街)计生办请求处理二孩《生育证,在现居住地的乡(镇、大街)计生办挂号存案,可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
  三、技能服务及孕环情查看
  实施计划生育的活动人口育龄夫妻免费享用国家规定的根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能服务。活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分的指导下,到指定的计划生育技能服务机构取得免费计划生育技能服务。
  活动已婚育龄妇女中的孕环检目标,应定时到现居住地指定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参与孕环检,并寄回国家统一格局的《活动人口避孕节育状况报告单。
  南宁市指定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名称地址:
  南宁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南宁市鲤湾路20号电话:5884779
  南宁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西乡塘区服务点衡阳西路北一巷568号电话:3102679
  南宁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江南区服务点南宁市星光大大路31号电话:3102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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