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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折价款分五年未给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9 06:15
本年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法院对案子作出判定后,假如被履行人不履行判定的,请求人能够向法院请求强制履行被履行的产业,那么离婚房产折价款分五年未给能否请求强制履行?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离婚房产折价款分五年未给能不能请求强制履行
夫妻离婚后,房子归一方一切的,另一方能够获得必定的经济补偿,假如获得房子的一方不付出经济补偿款的,受害方能够请求强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履行有关抚养费、抚养费、生活费、产业切割、遗产承继、探望子女等判定或裁决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履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履行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 两边对夫妻共同产业中的房子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景象别离处理:
(一)两边均建议房子一切权而且赞同竞价获得的,应当允许;
(二)一方建议房子一切权的,由评价组织按市场价格对房子作出评价,获得房子一切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两边均不建议房子一切权的,依据当事人的请求拍卖房子,就所得价款进行切割。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离婚房产折价款分五年未给能不能请求强制履行”问题进行的回答,夫妻离婚后,房子归一方一切的,另一方能够获得必定的经济补偿,假如获得房子的一方不付出经济补偿款的,受害方能够请求强制履行。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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