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房屋买卖的土地证可以转让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2 04:57咱们都知道,咱们每个人都有只归于自己的证,就比方身份证,大学毕业证,结婚证。这些证是咱们自己独有的,也是只要咱们自己才能够运用的。那有些证也是能够转让的,有朋友问村庄中房子生意的土地证能够转让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村庄中房子生意的土地证能够转让吗
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村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造的,建造单位或许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请求,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村庄建造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运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庄乡民住所建造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拟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村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造以及村庄乡民住所建造,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则处理农用地转用批阅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村庄建造规划许可证。建造单位或许个人在获得村庄建造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处理用地批阅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造,需求运用土地的,有必要依法请求运用国有土地;可是,兴办乡镇企业和乡民建造住所经依法同意运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人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许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造经依法同意运用农人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在外。前款所称依法请求运用的国有土地包含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归于农人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建造占用土地,触及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应当处理农用地转用批阅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的路途、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造项目、国务院同意的建造项目占用土地,触及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由国务院同意。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认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造用地规划范围内,为施行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同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同意。在已同意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详细建造项目用地能够由市、县人民政府同意。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则以外的建造项目占用土地,触及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
《土地管理法施行法令》第十九条:建造占用土地,触及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的,应当契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认的农用地转用目标;城市和村庄、集镇建造占用土地,触及农用地转用的,还应当契合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不契合规则的,不得同意农用地转为建造用地。第二十一条:详细建造项目需求运用土地的,建造单位应当依据建造项目的总体设计一次请求,处理建造用地批阅手续;分期建造的项目,能够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认的计划分期请求建造用地,分期处理建造用地有关批阅手续。
二、律师定见:
1、建造占用村庄集体土地的,应当契合《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规则,处理批阅手续。
2、村庄集体土地属集体所有,不能转让。
3、未获得规划、建造、出售等批阅手续建造的房子,属小产权房或违章建筑,不能生意。
三、危险提示:
小产权房和违章建筑的生意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买方无法获得房子所有权,无法获得房子产权。村庄集体土地所建房子不能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员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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