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地产交易税收知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14:31本年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造部等多个部分针对房地产买卖的交税问题签发了多份文件,现在 不论转让或购入不动产需交纳的税费和征收份额均比该批文件签发前高得多,不知各位预备转让或购入物业的各位读者对当时税收了解有多少呢?
为了让各位读者在举动前有愈加明晰、愈加详细的了解,下列将现在个人买卖不动产需交纳的各个税种、征收依据、征收规范逐个介绍如下。
一、一般住宅
(一)“一般住宅”的界定规范
因牵涉买卖的多为寓居用房,且多项税收政策以买卖的寓居用房是否为“一般住宅”作为是否纳税、确认征收份额的依据,故第一步需先了解何为“一般住宅”?
依据广东省建造厅2005年6月16日签发的《广东省建造厅关于确认我省一般住宅规范的告诉》(粤建房字[2005]58号)的文件规则,我省享用优惠政策的一般住宅规范应一起满意以下条件:
1.住宅小区修建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住宅套内修建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宅修建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3.实践成交价格低于同等级土地上住宅均匀买卖价格的1.44倍以下。
该“一般住宅”的界定规范适用于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及所辖区、县(市)应一致履行。
需求特别注意的是:以上三个条件有必要一起具有方能界定为“一般住宅”,欠一不行,不然便无法以“一般住宅”规范享用税收的优惠政策!
(二)“修建容积率”的核算
修建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造用地范围内悉数修建面积与规划建造用地面积之比。隶属修建物也核算在内,但应注明不核算面积的隶属修建物在外。
(三)“住宅均匀买卖价”的构成
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造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办理的告诉》规则,住宅均匀买卖价是指陈述期内同等级土地上住宅买卖的均匀价格,经加权均匀后构成的住宅归纳均匀价格。由市、县房地产办理部分会同有关部分测算,报当地人民政府确认,每半年发布一次。各等级土地上住宅均匀买卖价格的测算,依据房地产信息系统生成数据;没有树立房地产商场信息系统的,依据房地产买卖挂号办理系统生成数据。
二、卖方转让房地产时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一)转让非寓居用房
税、费项目计 收 条 件计收公式及份额免征条件
土地增值税供给上手购房价格(转让收入-上手购入价)×适用税率
土地增值税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可按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取决适用税率速算公式:
1、增值额未超越扣除项目金额50%的:增值额×30%=税金;
2、增值额超越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越100%的: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税金;
3、增值额超越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越200%的: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税金;
4、增值额超越扣除项目金额200%的: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税金。无增值
不能供给上手购房价格(转让收入-转让收入×90%)×30%营业税及附加供给上手购房发票(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5.5%
不能供给上手发票转让收入×5.5%
个人所得税买卖时转让收入×1.5%
印花税买卖时按房地产买卖额的万分之五征收买卖办理费买卖时按房地产买卖面积每平方米三元交纳
(二)转让寓居用房
转让寓居用房的,依据该寓居用房是否归于“一般住宅”(“一般住宅”的界定请参阅本文以上解说)为边界进行区别,再视实践情况按不同的规范计收税款。
1、一般住宅
税、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