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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级别管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5 17:35
近年来,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越来越多、上市公司也越来越多。股权的转让是很常见的工作,不过为此发作的胶葛也不少。那么股权转让协议级别统辖?在法令上有没有相关规则?现在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说的规则,合同胶葛,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实行地人民法院统辖。假如合同没有实践实行,当事人两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好的实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一起,法令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好统辖法院的权力,即合同的两边当事人能够在书面合同中协议挑选被告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定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但不得违背民诉法对级别统辖和专属统辖的规则。
在股权转让协议胶葛中,假如两边当事人对统辖法院有约好且约好有用的,应适用其约好;没有约好或约好不明,应适用法令规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实行地人民法院统辖。
关于被告所在地,人们一般不会有歧义。而关于股权转让的合同实行地,应为股权转让的方针公司的公司注册地。由于,公司股权转让胶葛的特殊性在于转让行为需要向公司注册地的挂号机关实行相应手续方可完结(假如是外资企业,在工商改变之前还需要商务主管部分的批复,不然股权转让合同不收效),因而,以公司注册地作为此类案子的统辖地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事例解析】
事例概要:
A公司与B公司于2013年末签定《产权买卖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国有企业)受让方针公司股权。《产权买卖合同》就标的股权数量、股权转让款金额、买卖方法及违约责任进行清晰约好。一起,《产权买卖合同》还约好“假如政府相关部分未能批阅经过此次股权买卖的,B公司应当在收到A公司书面通知后3日内退回A公司已付出的悉数股权转让款。”《产权买卖合同》中对争议处理方法的约好为“两边依法向上海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述”。
A公司住所地在上海市X区,B公司住所地在北京市,方针公司住所地在上海市Y区,产权买卖所住所地为上海市X区。
2014年头,A公司依约向产权买卖所付出悉数股权转让款[2]。2014年8月,上述股权转让买卖未获得政府相关部分的批阅,A公司得知该音讯后及时向B公司进行通报。B公司于接到该书面通知后的第30日向A公司全额无息返还股权转让款。A公司以为,B公司拖延返还股权转让款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当违约责任,故拟提申述讼。
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说》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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