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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中,什么是第一继承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6 18:47
遗产承继次序,是指被承继人逝世后,承继人承继遗产的先后次序。《承继法》第10条规则,“遗产依照下列次序承继:榜首次序:爱人、子女、爸爸妈妈。第二次序: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承继开端后,由榜首次序承继人承继,第二次序承继人不能承继。没有榜首次序承继人承继的,由第二次序承继人承继。”《承继法》第12条还规则,“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首要奉养责任的,作为榜首次序承继人。”在遗产承继中,被承继人立有遗言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承继人的一人或许数人承继,或许在遗言中清晰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团体或许法定承继人以外的人的,应遵循该遗言履行。此外,依据《承继法》第27条之规则,立有遗言的遗产承继中,有下列景象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依照法定承继处理:(一)遗言承继人抛弃承继或许受遗赠人抛弃受遗赠的;(二)遗言承继人损失承继权的;(三)遗言承继人、受遗赠人先于遗言人逝世的;(四)遗言无效部分所触及的遗产;(五)遗言未处置的遗产。承继次序的清晰为遗产的有序切割供给了有力保证。一起还应留意的是,在遗产的切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料病残,以及互谅互让、联合友善的准则。即便是立有遗言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少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承继人保存必要的遗产比例,以及保存胎儿的承继比例。此外,承继遗产应当清偿被承继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款,交纳税款和清偿债款以遗产的实践价值为限。超越遗产实践价值部分,承继人无清偿责任,当然自愿清偿的在外。
法令咨询:
上个月我家来了2个人,一个是律师,一个是中间人,什么也没有和我继父我妈妈说,就只要见我,我打电话曩昔问了,是我的奶奶病死了,现在在常州有一半的房产说是要我承继,让我预备一些东西父亲的逝世证明,我的身份证和我的独生子女证,到现在一点音讯也没有。我想知道这个遗产问题就那么费事吗?现在的问题是我连对方的律师的联络方法也没有,由于这个联络比较杂乱,我爷爷有过三位老婆,我亲生爸爸是榜首位奶奶生的,现在逝世的奶奶是我爷爷的第二位奶奶,我爸爸也逝世了,我失去了和我爷爷的联络,所以我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中间人说我是榜首承继人。中间人现在便是让我等,等常州的律师和我联络。可是我比及现在也没有音讯,他们已然知道我家里那么杂乱的联络,我信任不会是假的,所以比及现在都没有音讯。那中间人为什么要让我等那么长的时刻,据我所知我这位奶奶是没有亲属的,自从和我爷爷离婚今后,一个人在上海,也没什么人,他们也找了我良久,所以他们那儿应该将一切都预备好了,在来找我。现在是找到我了又要等那么长的时刻,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
听讼网律师回答:
预备好资料,到公证处做一下遗产承继公证就好。预备你的身份证,独生子女证明,你和你父亲的亲属联络证明,你父亲的逝世证明,你父亲和你奶奶的亲属联络证明即可。由于你是你爸爸的儿子,你爸爸是榜首序位承继人,现在你爸爸逝世了,你就可以代位承继,变成榜首序位承继人。不清楚。这个还要和那个律师承认,依照正常程序很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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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承继,又称“直接承继”。是指在法定承继中,被承继人的子女先于被承继人逝世的,被承继人的子女的后辈直系血亲替代其爸爸妈妈的承继次序承继被承继人的遗产的法令准则。该准则的建立是根据,承继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践生计,若承继人先于被承继人逝世,明显无法行使承继权力。为了保证先于被承继人逝世的承继人的后辈直系血亲的物质及经济利益,因此建立了代位承继准则。《承继法》第11条规则,“被承继人的子女先于被承继人逝世的,由被承继人的子女的后辈直系血亲代位承继。代位承继人一般只能承继他的父亲或许母亲有权承继的遗产。”
代位承继只适用于法定承继的榜首次序中先于被承继人逝世的子女。代位承继具有以下法令特征:
1.代位承继的发作,有必要有被承继人的子女先于被承继人逝世的法令现实。被承继人的子女也便是被代位人,包含有承继权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联络的继子女。被承继人子女的逝世,包含民法所触及的天然逝世和被宣告逝世。
2.代位承继人有必要是被承继人子女的后辈直系血亲。即被承继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代位承继不受辈数约束。
3.代位承继人一般只能获得被代位人应承继的遗产比例。不管代位承继人人数多寡,也仅仅替代被代位人行使承继权。
4.被代位承继人生前有必要具有承继权。假如被承继人的子女生前现已损失了承继权,则其后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承继。
5.代位承继只适用于法定承继方法。这是由于遗言有必要以立遗言人逝世为收效的条件,在遗言承继人先于立遗言人逝世的情况下,遗言无效。
代位承继权的完成条件是被承继人的子女先于被承继人逝世。需求留意的是,代位承继相同适用于胎儿的保存份,其原理与法定承继中的胎儿保存份是共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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