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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满足哪些条件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5 14:50

市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最新发布,本年6月1日起,我市将展开住宅公积金异地借款新事务。这将为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宅公积金的青岛市民在本市购房供给更多方针支撑。一起,我市将在住宅公积金事务处理中全面启用个人信誉状况检查作业,不良信誉记载将影响住宅公积金借款、提取事务的处理。
请求住宅公积金异地借款应满意以下条件:
榜首、有青岛市户籍,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工作并正常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在职员工,购买我市国有土地上能够处理产权的自住住宅时,可持工作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出具的证明资料,向青岛市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请求住宅公积金异地借款。
第二、请求人处理住宅公积金异地借款须契合我市住宅公积金借款规则条件和住宅公积金申贷缴存规范,且请求人及其爱人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地均未运用过住宅公积金借款。
第三、请求人及其爱人只允许处理一次住宅公积金异地借款。请求人或其爱人在我市处理过住宅公积金借款的,按我市借款次数确定规范履行。
第四、请求人处理住宅公积金异地借款的住宅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规范、借款额度核算及借款期限履行我市住宅公积金借款方针规则。
为进一步提高住宅公积金资金危险防备才能,自6月1日起,市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将经过人民银行征信体系查询运用个人信誉信息,信誉不良者将影响其借款请求:
借款或贷记卡(信誉卡)当时逾期的;
单笔借款近2年内存在接连逾期3期以上(含3期)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的;
贷记卡近2年内存在接连逾期3期以上(含3期)的;
存在因信誉不良被申述记载的。
别的,依据我市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处理办法规则,市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有权对违规运用住宅公积金的员工进行不良行为挂号,并自挂号之日起五年内约束其处理住宅公积金借款事务。住宅公积金借款呈现涉案诉讼状况的,也将撤销再次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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