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应怎样享受医保退休待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9 10:05不少参保市民咨询,怎样才能享用根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听讼网小编从南宁市社会保险工作局得悉,南宁市参保员工在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则处理退休手续或申领根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根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者,按规则享用根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南府发[2013]40号文件实施后 参保员工怎么享用医保退休待遇?
依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南宁市乡镇员工根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告诉》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则:“南宁市参保员工(含灵敏工作人员)在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则处理退休手续或申领根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根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践缴费年限)累计满25年及以上(在本统筹区域实践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不再交纳根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则享用根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如:南宁市参保员工张女士,1964年10月出世,原国有企业员工。2006年10月,她以灵敏工作人员身份参与南宁市员工根本医疗保险,2014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在处理退休手续时,其根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为20年,其间视同缴费13年,实践缴费7年,依照文件规则,张女士达不到“累计满25年及以上”的要求,还需一次性补缴5年的根本医疗保险费,方可享用根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也可挑选逐年补缴根本医疗保险费。假如挑选逐年补缴,只能享用在职员工根本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参保员工要算医保缴费年限吗?
在南府发[2013]40号文件实施前已退休,并已按规则享用根本养老保险待遇和根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者,不需要从头审阅其根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践缴费年限),依据南府发[2013]40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则:“已依据南宁市根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则承认享用根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退休人员,按规则持续享用根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南宁市社会保险工作局相关工作人员提示,契合《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晰南宁市封闭破产改制国有企业自谋职业人员根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问题的告诉》(南府办[2011]196号)文件规则,且依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则处理退休手续或申领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南府发[2013]40号文件实施前退休的,依照南府办[2011]196号文件的规则履行;在南府发[2013]40号文件实施后退休的,依照南府发[2013]40号文件的规则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