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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没有诉讼代表人时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3 08:11
在面临单位违法之时,许多过后出庭的时分会呈现没有诉讼代表人的状况,那么在这个状况之下就会法庭带来了许多的不方便,所以在面临这种问题时,许多人疑问该怎样去处理。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依照下列景象别离处理:
(一)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担任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能够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许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认诉讼代表人;
(二)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认诉讼代表人出庭。
综上所述,被告单位没有诉讼代表人乐意参加诉讼的,应当由检察院依据实际状况,另行挑选适宜的代表人参加。
诉讼程序
1、统辖
违法地为主,居住地为辅。
被告单位挂号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
首要经营地或许首要处理组织所在地与挂号的住所地不一致的,首要经营地或许首要处理组织所在地为其居住地。
2、庭前检查
除了应检查一般事项外,还应检查被告单位的相关状况。需求检察院弥补资料的,应当告诉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
3、诉讼代表人确认
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担任人。
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担任人被指控为单位违法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或许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托付其他担任人或许员工作为诉讼代表人。
可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违法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许知道案子状况、负有作证责任的在外。
4、诉讼代表人出庭
开庭审理单位违法案子,应当告诉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
没有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的,应当要求检察院确认;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依照下列景象别离处理:
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担任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能够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许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检察院另行确认诉讼代表人。
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检察院另行确认诉讼代表人出庭。
5、诉讼代表人权力
适用有关被告人的权力。
6、弥补申述
对应当认定为单位违法的案子,检察院只作为自然人违法申述的,法院应当主张检察院对违法单位弥补申述。
检察院仍以自然人违法申述的,法院应当依法审理,依照单位违法中的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或许其他责任人员追查刑事责任,并征引惩罚分则关于追查单位违法中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条款。
7、涉案资产的处理
被告单位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依法追缴或许查封、扣押、冻住的,人民法院应当决议追缴或许查封、扣押、冻住。
为确保判定的履行,法院能够先行查封、扣押、冻住被告单位的产业,或许由被告单位供给担保。
8、审理妨碍
审判期间,被告单位被撤消、刊出、撤消经营执照或许宣告破产的,对单位违法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持续审理。
审判期间,被告单位兼并、分立的,应当将原单位列为被告单位,并注明兼并、分立状况。
对被告单位所判处的罚金以其在新单位的产业及收益为限。
假如呈现没有诉讼代表人的状况,那么就要及时的替换或许候补新的代表人上去,确保案子顺畅的进行。假如你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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