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赠与过户的房子还可以收回来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6 07:10李奶奶本年八十多岁,半年前,她将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了自己的孙子,孙子许诺为李奶奶养老。可是处理赠与过户手续之后,孙子便再不见踪迹,现在,李奶奶的饮食起居无人照料,晚景凄凉,李奶奶一怒之下将孙子告上了法庭,要求孙子偿还房子。可是现已处理了赠与过户的房子还能回收吗?李奶奶的要求能得到法庭的支撑吗?
一般说来,送出去的东西如泼出去的水,是不能回收的,可是也不扫除有特别状况。
在我国,除少数公益性捐献或公证赠与外,赠与合同归于实践性合同,交给后即完结赠与。可是为了保证赠与人的权力,法令也规则了几种特别的能够吊销的状况:依据合同法的规则,除受赠人严峻损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抚养责任而不实行、不实行赠与合同约好的责任三种状况外,赠与人无权要求吊销赠与;而且赠与人的吊销权,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吊销原因起一年内实行。
此外,赠与人在赠与的财产权力搬运之前能够吊销赠与;假如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明显恶化,也能够不再实行赠与责任。
依据李奶奶的状况,因其孙子没有实行应尽的奉养责任,故李奶奶能够要求拿回房子,将产权从头变更到自己名下。
现在,家庭中因房子而发生的胶葛时有发生。听讼网提示各位白叟,为了能使自己的晚年有所保证,不要过早将名下房产过户给子女,而假如一定要过户,也应该签定一份齐备的赠与合同,在其间清晰子女的奉养责任,并约好在子女没有尽到奉养的时分其将回收房产等,以此束缚子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