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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案件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1 19:04
一、故意损害案子的特色
1、初犯、偶犯居多。被告人往往无违法前科,违法无预谋,多是当场施行违法,激情违法占很大份额。
2、案发多原因于小事。宗族成员、邻里之间因经济胶葛、相邻联系发作矛盾,得不到及时化解而发作损害,乃至是素昧生平的陌生人,因发作口角,而大打出手形成损害。
3、损害结果随机性大。被告人在施行故意损害行为时,往往心情失控,随意运用菜刀、石块或身边的东西施行暴力损害,很简单形成违法结果。
4、适用缓刑份额高。该类案子形成的轻损害居多,当事人两边多可以达到调停协议,且被告人到案后可以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并获得被害人的体谅,因此适用缓刑份额高。
二、损害案子的处理
损害案分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三种,由法医鉴定为判别规范。属重伤的,由公安机关侦办,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公诉,最后由法院审判;属轻伤的,有清晰自诉人和被告人,因果联系清楚,不需要侦办的,由自诉人直接到法院申述;属轻微伤的,如已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处理。
友谊提示:
打伤对方之后该怎么办?
行为人假如将别人打伤,不管胶葛原因怎么,应先将被害人及时送至医院救治,以削减被害人的损害程度,一起应主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等候公安机关处理。即便终究构成违法,亦归于自首。胶葛的发作可能有许多原因,不过一旦将对方打伤,应及时请公安机关介入,以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展对自己形成晦气影响。公安机关的及时介入也利于尽早查清工作原委,便于案子取证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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