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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调整生育保险部分待遇标准产假增加30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2 03:28

湖北人社局及时出台文件执行相关方针,调整生育稳妥部分待遇规范。自本年1月1日起,契合法令、法规规则生育的女员工无论是生育一孩仍是二孩,除享用国家规则的98天之外,还将添加产假30天。而此前,只要晚育的女人才干享用“98天根本产假 30天晚育假”。
湖北调整生育稳妥部分待遇规范产假添加30天
为遵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自2016年1月1日起,契合法令、法规规则生育的女员工,享用生育补贴的产假时刻调整为:正常临产的,除享用国家规则的98天产假外,添加产假30天;难产的,添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添加15天。契合条件的男员工其爱人生育契合法令、法规规则的,可享用15天的护理假补贴,未工作爱人还可享用生育医疗待遇。
一起,为便利参保人员申报生育稳妥待遇,减少了生育稳妥就医挂号资料。参保员工契合法令、法规规则生育子女的,在确诊怀孕后,用人单位到辖区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处理生育稳妥就医挂号手续时,归于自主组织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不再作为处理生育稳妥就医挂号的必要条件。归于经同意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仍作为处理生育稳妥就医挂号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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