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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如何委托商标注册代理业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1 14:14
当事人托付署理商标事务时,只能托付安排,而不能托付某个商标署理人。请求,请求人可托付国家工商局指定或认可的商标署理安排处理,也可直接到商标局处理。
外国人或许外国企业在我国请求商标注册和处理其它商标事宜的,应当托付国家指定的涉外商标署理安排署理。商标世界注册按照《商标世界注册马德里协议》处理。
请求商标注册应提交下列文件:
(1)《商标注册请求书》1份;
(2)经署理安排署理,须附送托付书1份;
(3)商标图样10张,需指定色彩的,需提交上色图样,并附送是非稿1份;
(4)《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5)直接到商标局递送请求的,须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6)有关证明文件,如请求人用药品商标的,须附送卫生、医药管理部门同意出产或运营的证明文件;请求烟草制品注册商标,要附送国家主管部门同意出产的证明;在报刊、杂志上请求注册商标,要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出书(文明)厅(局)、总社会颁布的报纸、杂志登记证复印件;
(7)交纳商标注册请求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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