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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限期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0 20:38

咱们知道,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能够约好劳作合同期限,合同到期后,两边能够续签,这叫做有期限的劳作合同。那么,什么是无限期合同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无限期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的简称。
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无确认停止时刻的劳作合同。这儿所说的无确认停止时刻,是指劳作合同没有一个切当的停止时刻,劳作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认,但并不是没有停止时刻。只需没有呈现法令规则的条件或许两边约好的条件,两边当事人就要持续实施劳作合同规则的责任。一旦呈现了法令规则的景象,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也相同能够免除。
《劳作法》第20条第2款规则,劳作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以上,当事人两边赞同续延劳作合同的,假如劳作者提出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应缔结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则: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合同停止时刻的劳作合同。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协商一致,能够缔结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则: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无确认停止时刻的劳作合同。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协商一致,能够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有下列景象之一,劳作者提出或许赞同续订、缔结劳作合同的,除劳作者提出缔结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外,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一)劳作者在该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度实施劳作合同准则或许国有企业改制从头缔结劳作合同时,劳作者在该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纪缺乏十年的;
(三)接连缔结二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且劳作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则的景象,续订劳作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已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与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差异
A.劳作合同不约好存续期限,这是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差异于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明显特征;
B.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好合同免除的景象,不然该合同直至劳作者退休才停止.因而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具有很强的稳定性。该劳作合同能够在劳作者的法定劳作年纪范围内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存在,只要契合法令、法规所规则的特殊状况,劳作合同才免除。需求提及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呈现约好免除的状况时.用人单位需求向劳作者付出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在缔结劳作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将法定的免除条件作为约好的免除事由在劳作合同中加以约好。这类劳作合同首要适用于专业性或许技术性较强的职务、工种.或许工龄到达必定年限的劳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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