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审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1 17:02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批阅
事项称号: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批阅
职责处室:劳动工资处联系电话:87053044
处理目标:省、部下企业,在杭无主管企业
设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工资总额宏观控制的告诉》(国发〔1993〕69号)
申报条件:有营业执照的省、部下企业和在杭无主管企业都可请求
申报材料:企业将《企业工资总额方案请求表》(一式三份)、上半年工效挂钩清算表、上年《工资总额使用手册》(新办企业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规章、人员名单)上报我厅。需追加方案的,要上报《工资总额追加请求表》和上月财务报表。
处理程序:企业上报经主管部门审阅的请求表,审阅后予以批复
收费状况:不收费
处理时限: 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