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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税务行政诉讼的程序要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2 14:28
我国企业或许公民对税务机关的处分不服的,能够请求行政复议,那么请求税务行政诉讼的程序要求,关于怎样请求税务行政诉讼的法令规则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怎样请求税务行政诉讼的法令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怎样请求税务行政诉讼
交税人和税务署理人在挑选请求行政诉讼时,应留意行政诉讼事项应有详细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则,行政诉讼首要触及两种景象:行政处分合理性诉讼和行政复议合法性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五条规则,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对行政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则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是法令规则行政复议决议为终究判定的在外。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两个法令制度的联接,是由以下两项法令准则所决议的:一是司法终究处理准则,即行政复议并非结局判定,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复议决议不服的,依然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由司法机关决议对所争议的行政行为作出终究判定。二是行政复议并非必经阶段准则,行政复议的存在首要是考虑功率,而行政诉讼则更具有公平性的判定。
依据规则,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请求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现已依法受理的,或许法令、法规规则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请求复议、对行政复议决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现已依法受理的,不得请求行政复议。法令、法规规则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请求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议不予受理或许受理后超越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自收到不予受理决议书之日起或许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请求行政处分诉讼时,交税人和署理人要辨明哪种行政行为是行政处分。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一)规则,交税人对罚款行政处分不服的事项,归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规模,交税人能够依法提申述讼。还有,行政拘留、罚款、撤消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歇业、没收资产等都是行政处分。而其他行政行为,如约束人身自由的强制办法;查封、扣押、冻住产业的强制办法;不合法要求公民、安排履行责任;回绝颁布许可证和抚恤金等都不是行政处分。关于不归于行政处分的事项,人民法院不得判定改动。交税人和署理人应该清楚,行政处分是否显失公平,这个争议点不是合法性问题,而是合理性问题。
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则,行政案子由开始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经行政复议的案子,复议机关改动原详细行政行为的,也能够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请求人不服涉税行政复议判定的,能够在收到复议决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复议机关在法令或许法规规则的复议期间内不作出决议的,请求人能够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请求人应当恪守两个十五日的期间规则。只要在法令有特别规则的情况下才能够破例。
交税人和署理人在实践工作中还应留意,税务行政法令救助方法中,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则,金钱给付责任的滞纳金,归于行政强制执行办法,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则,对行政强制执行办法不服,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无需先请求行政复议,也不需要解缴滞纳金。
归纳上面的介绍,交税人和税务署理人在挑选请求行政诉讼时,应留意行政诉讼事项应有详细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怎样请求税务行政诉讼的法令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令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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