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居住证办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9 17:10处理条件脱离常住户口所在地到长春寓居的非长春市户籍人员。契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无须处理寓居证(若个人需要的话亦可处理):1.未满16周岁或许已满60周岁的;2.在寓居地就医、省亲、旅行、出差的;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组织学习的;4.已处理旅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长春市寓居证处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处理条件
脱离常住户口所在地到长春寓居的非长春市户籍人员。
契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无须处理寓居证(若个人需要的话亦可处理):
1.未满16周岁或许已满60周岁的;
2.在寓居地就医、省亲、旅行、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组织学习的;
4.已处理旅馆业住宿挂号的。
温馨提示:
1、本市户籍跨市区与县级市及县级市之间的人员不再要求申办寓居证
2、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寓居挂号,不申领寓居证
1、厚实推进户籍准则改革,撤销暂住证准则,全面实施寓居证准则。
2、推进出台寓居证管理办法,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方针。
3、树立健全与寓居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根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4、树立户口搬迁网上流通核验准则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准则,便利异地处理户口和身份证。
处理材料
寓居证相片
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摄影寓居证寓居证数码相片,并获得寓居证相片。
身份证明材料
自己身份证、户口簿或许其他有用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寓居地址证明材料
注:若需要处理有用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寓居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供给已经在寓居地接连工作、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工作挂号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处理流程
1.摄影
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摄影寓居证数码相片,并获得寓居证相片。(申办人亦可运用身份证的相片。)
2.提出申请
申办人带齐处理所需材料,到寓居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许城镇、大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组织申报寓居挂号。
3.填表审阅
申办人收取并填写《吉林省寓居证申请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挂号表进行审阅。
4.收取凭据
审阅材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吉林省寓居证收取凭据》,并将材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5.收取证件
受理组织收到寓居证后,会告诉申办人,到时申办人凭《收取凭据》前往收取证件即可。
处理地址
长春市公安局户政大厅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锦水路73号
户籍咨询:0431-88926474
处理人员:郑警官、张警官
处理时限及费用
处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受理组织收到邮递证件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告诉申办人收取。)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长春市寓居证处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的常识,期望对你有所协助,假如还存在疑问,能够联络听讼网律师为你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