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不是侵犯妻子的许可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8 23:37据办案人员介绍,江某被以强奸罪定性,有几个理由。首要,两边尽管挂号,但未过上实质性的夫妻生活。其次,强奸罪构成要件是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手法强奸妇女,强奸罪的行为目标是妇女,包含婚姻内和婚姻外妇女,未扫除妻子。再有,国内也有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的先例。当婚姻处于非正常的状况下,可视为两边已不具有法令维护的夫妻联系,此刻,老公违反妻子志愿强行与其发作性联系,与强奸其他妇女的社会危害性无实质上差异。其他,强奸罪的客体为侵略公民的人身权力,即性自主权。妻子首要是具有自在品格的人,然后才是负有特别责任的爱人。结婚证书不是老公强奸妻子的许可证。最终,强奸罪的客观方面为以暴力、钳制或其他手法强奸妇女。江某强即将妻子拉上车,后又用要挟、殴伤等手法强行与其发作性联系,致其多处软组织伤害及抓痕伤,契合强奸罪的客观要件。
相关法理:
强奸罪:
(1)强奸罪的实质:违反妇女毅力、强行发作不合法的性联系
刑法维护的是妇女的性自在?仍是妇女的贞节权?我国的强奸罪维护的是性自主权
(2)违法目标;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合奸幼女有必要非雏妓)。强奸尸身不构成强奸罪,应构成凌辱尸身罪。
(3)行为方法:“暴力、钳制或其他手法”的了解:到达致使被害妇女不能、不敢、不知抵挡的状况;暴力、钳制手法有必要到达使妇女显着难以抵挡的程度;其他手法:趁被害妇女熟睡、沉痾、晕倒;假充被害妇女的老公、情人;迷奸。
(4)违反妇女毅力的了解:有必要行为人认识到妇女不赞同,且被害妇女的确不赞同,两个条件短少一个,就不建立。
――――行为人以为自己的行为违反妇女毅力,但实际上妇女彻底赞同或许自愿的,也不该确定为强奸罪。是否违反妇女毅力,不该只从表面上看妇女有无抵挡、回绝的表明,还应考虑妇女是否能够抵挡、是否知道抵挡、是否勇于抵挡等状况。因为强奸行为违反妇女毅力,所以,行为人有必要采纳某种足以使妇女不能抵挡或不敢抵挡的手法,这便是暴力、钳制或许其他手法,这些手法是强奸行为的有机组成部分。假设行为人没有采纳这些强制手法,即便其行为客观上违反妇女毅力,也不建立强奸罪。
(5)违法主体:老公可否构本钱罪?现在在我国,老公一般不能构成强奸,因为傍边触及到我国文明前史等问题,另一方面假设承认了老公能够成为强奸的直接首犯,这会触及到了妻子的无限正当防卫权的问题,故现阶段不宜把老公列为强奸妻子的直接首犯,可是老公能够经过直接首犯或许共犯的方法构成强奸妻子的强奸罪。
女人也能够成为强奸罪中的协助犯,唆使犯,直接首犯和共犯,例如妇女唆使一智障人士强奸其他妇女。
(6)强奸罪的特别方式:奸污幼女的行为只需行为人认识到女方必定或可能是幼女、或许不管女方是否幼女,而决意施行奸污行为,被奸污的又的确是幼女的,就构成强奸罪。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作性联系,不管幼女是否自愿,均应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则,以强奸罪科罪处分;行为人的确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两边自愿发作性联系,未形成严重后果,情节显着细微的,不以为是违法。
违法确定
1、罪与非罪的边界
(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
在男女发作性行为前,既不违反妇女毅力,又无牵强女方变范的行为,两边从心里到外部体现方式彻底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便过后,因被戳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过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2)对“不即不离”的奸污行为的确定
所谓不即不离,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作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赞同的体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赞同的体现。应当全面检查男女两边的联系怎样,性行为发作的时刻、地址、环境条件怎么,行奸后妇女的情绪怎么,该妇女的品德品德、生活作风状况等等。假设查明“就”是首要的,则属假推真就,不能视为违反妇女毅力而以该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首要的,应确定为违反妇女毅力,应当以强奸罪论处。
2、既遂与未遂的边界
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刺进”为确定标准的,即男人的生殖器刺进到女子的体内为违法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假设强奸的是幼女,则以“触摸”为确定标准,即男人的生殖器与幼女的生殖器触摸就算违法既遂。
3、老公强奸妻子是否构成“强奸罪”?
通说观念以为,因为有合法的夫妻联系的存在,一方有权力要求另一方实施性行为的责任(同居责任),即便老公的行为对妻子的性自在权力有损害也不构成违法。现在在我国无论是立法仍是法令,一般都不把老公逼迫妻子性交视为强奸违法。
4、“强奸”男性是否构成强奸罪?
刑法关于强奸罪的目标只是限定在女人,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作性联系进行法令标准。依据法无规则不为罪的准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违法,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假设行为人把男的误以为妇女而着手实施强奸,而且完结“强奸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查询近几年的事例,法院判定大多是“成心伤害罪”。假设因为目标是男性而强奸不能的状况下,以强奸未遂科罪。视其时状况假设是成心轻伤,不存在违法未遂问题。重伤目的十分显着,且现已着手实施重伤行为,因为毅力以外的原因未达到目的的,应按成心重伤(未遂)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