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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8 22:29

前期脱离县以上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怎么处理?哪些人能够请求一次性交纳养老保险费?需求契合哪些条件?对户籍有没有要求?到什么地方请求处理?处理时需求带着哪些证件?1、因个人原因脱离原国有、集体企业的固定员工,其脱离企业前的作业年限不...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一次性交纳养老保险处理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1、因个人原因脱离原国有、集体企业的固定员工,其脱离企业前的作业年限不契合国家和省核算接连工龄的政策规定,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怎么处理?
答:2009年2月,佛山市出台《关于处理前期脱离县以上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社会保险问题的告诉》(佛劳社【2009】39号),清晰了适用范围,即现为本市户籍、1978年6月1日至各区贯彻执行《广东省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粤府【1993】83号)时,已脱离原佛山市属及区属国有集体企业的原固定员工。他们可请求一次性交纳养老保险费、一次性缴费最长为不契合国家和省核算接连工龄政策规定的作业年限。一次性缴费年限核算为实践缴费年限,到达国家规定条件的可申领养老待遇。缴费年限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可请求持续交纳养老保险费,直至到达按月收取根本养老金的条件。
2、请求一次性交纳养老保险费受理地的问题?
答:首要请求人有必要是佛山市户籍。请求人原企业属佛山市内的,到企业地点区的社保局处理;请求人原企业属省内市外的到户籍地点区的社保局处理。
3、怎么处理一次性交纳养老保险费请求?
答:请求人带着自己身份证和人事档案,到所属的社保局处理。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社保局审阅承认其在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的不契合国家和省核算接连工龄政策规定的作业年限。
这些便是咱们在这方面的常识。期望小编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协助。假如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能够到网上进行查找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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