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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中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法律保障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5 06:20
本文首要介绍经过树立合理的防备网络诈骗系统,标准网络消费中的格局合同和加强网络安全办理的法令职责这三大办法,使电子商务中顾客的公平买卖权不受侵略。电子商务中顾客公平买卖权的概念以及相关法令知识在下文有逐个概述。
一、电子商务中顾客公平买卖权的概念
传统顾客的公平买卖权的中心是顾客以必定数量的钱银能够换得平等价值的产品或许服务。这一点是实践衡量顾客的利益是否得到维护的重要标志。此外,衡量是否是一种公平买卖,还包含:在买卖过程中,当事人是否出于自愿,有无强制性买卖或许轻视性买卖的行为;顾客是否得到实践上的满意或许心思的满意等等。在买卖的过程中,一般来说顾客总是处于弱者的位置,乃至是被迫的位置。运营者和顾客是一对对立的统一体,两者的行为构成了买卖的行为。一方要挣钱,一方怕花冤枉钱,讨价还价。终究总是要寻求一个平衡点,满意了两边都能承受的条件,买卖也就完结了。这个平衡点便是公平买卖权的支撑点,也是完结顾客公平买卖的关键所在。
当然,网络顾客也具有这种公平买卖权。从权力内容上来说,网络顾客的公平买卖权与传统顾客没有质的差异,但由于网络消费的特色,网络顾客的公平买卖权更易遭到损害,更需求特别的维护。
二、电子商务中顾客公平买卖权维护或许呈现的问题
(一)网络消费诈骗问题
网络消费诈骗是指运营者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在网络上施行的使用虚拟的产品和服务信息或许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得顾客资产的行为。在网络环境下,出售者对其身份信息发表不全或虚伪,购买者很难认证或无法判别出售者的实在身份。并且,在出售产品(服务)时,出售者对购买者无奉告出售动机的职责,购买者仅仅凭仗经历和习气对出售者的出售动机进行片面判别,购买者很难判定出售者是实在出售产品仍是借出售产品之名施行诈骗。别的,网络环境下的买卖,顾客只能凭仗运营者供给的产品图片和介绍等对所购产品做出辨别,在顾客收到货品之后,发现什物与电子产品中的介绍相差甚远,也便是说顾客没有拿到与所付金钱对等的产品。笔者以为,在这种情况下,运营者也带有诈骗之嫌,进行的是一种显着的不公平买卖,顾客的合法权益现已遭到损害。
(二)格局合同问题
顾客在网上购物时,网上商店往往采纳格局合同以节约顾客的时刻,大兴所谓"绑缚"条款。顾客只能点击"承受"或"回绝",而没有商议和讨价还价的地步。在网上商店拟定的格局条款中,有许多是违背顾客志愿的。例如:"单独权力条款"如规则网上商店对产品或服务运送推迟不承当相应的职责等。关于网上顾客权益的条款在一般情况下文字较小,内容许多,顾客往往没有在仔细阅览考虑的情况下就表明承受。过后,发作胶葛不能很好地处理,顾客无法得到很好的维护。
(三)合同条款的不适当实行
网络合同条款的不适当实行包含拖延实行和瑕疵实行两方面。所谓拖延实行,是指债款人能够实行,但在实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实行债款的现象。所谓瑕疵实行是指债款人尽管实行,但其实行有瑕疵,即实行不符合规则或约好的条件,网络顾客在认购产品并发出货款后,常常会发现所收到的产品的数量、品种、质量等与产品介绍不一致的情况,这便是一种瑕疵实行现象。别的,合同实行后的售后服务也常无法保证,由于网络买卖打破了地域约束,我国的《顾客权益维护法》中尽管规则运营者承当"包修、包换、包退"的职责,但或许运营者在产品介绍中说"无包修",或许即便运营者许诺了"三包",也由于地域约束,运营者的身份难以确定,顾客很难完结其售后服务的权力。这些情况都使顾客的公平买卖权遭到了损害。
三、我国电子商务中顾客公平买卖权维护的立法主张
我国关于网络顾客公平买卖权的维护,标准严峻缺失。为维护电子商务中顾客的公平买卖权,咱们能够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要,树立合理的防备网络诈骗系统。网络消费相关立法应当对网络买卖中的冒充、诈骗和虚伪宣扬的行为作出清晰界定。在此根底上,从立法上清晰网络买卖渠道供给商的检查职责。大部分网络买卖都是经过买卖渠道进行,渠道供给商对在其渠道上开设"店肆"的企业和个人应尽到身份检查职责,以保证买卖胶葛发生后,给顾客供给运营者实在的信息。还能够考虑在触及网络消费合一起,法令作这样的规则:在网络买卖中,顾客的付款应先做预付款处理,买卖过程完结之前,预付款所有权不发作搬运。一起,应该树立一个威望的中立的网上商誉点评组织,对运营者的运营行为进行盯梢监控,把运营者的诺言情况公示给顾客,为顾客挑选牢靠的商家做辅导。
其次,标准网络消费中的格局合同。格局合同的存在是网络顾客公平买卖权受损害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格局合同由于其快捷性(如缔约方式简化、商洽时刻节约、买卖成本下降)和高效率又不或许被撤销,那么就应当对网络中的格局合同进行严厉标准。格局合同能够由网络运营者预先拟定,但与产品有关的具体明晰的信息应该规则在格局合同中。格局条款应该由网络运营者明示。例如,对一些或许影响顾客利益的条款或影响顾客作出是否购买的条款应以特别符号加以提示;对某些专业性强的术语应进行有利于一般顾客了解的解说。网络运营者还应该给予顾客满足的时刻去考虑是否承受该格局条款。
最终,加强网络安全办理的法令职责。我国应当树立老练的法令系统,来作为网络安全保证系统的根底。网络安全技能、安全办理的法令职责,在立法上应该有具体规则。对网络服务商、网上运营者的法令职责更应要点规则。如关于网络买卖系统危险和系统漏洞,网络服务商应及时发现,并做好技能支持,防备黑客侵略;为保证顾客买卖安全和消费权益,网络服务商也应选用必定的加密技能和办法。与此一起,违背合同职责和有诈骗行为的运营者的补偿职责应清晰规则在相关法令法规上,以保证网络顾客的丢失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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