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离婚时隐匿财产 女方离婚后可多分割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5 12:54
男方离婚时藏匿产业女方离婚后可多切割
[案情简介]:原告黄某与被告刘某于1990年1月挂号成婚,2009年10月因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离婚时,两边对子女抚育、债款、债款切割进行了约好。2010年9月,黄某发现,刘某还于2008年9月购买了一套房产,挂号在刘某名下,可是刘某隐秘了这一状况。黄某得知概况后,要求进行均匀切割,遭到刘某的回绝。黄某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对前夫刘某所隐秘的房产进行依法切割。
[法院判定]:法院开庭审理后支撑了黄某的诉讼恳求。判定男方给付女方房子折价款的三分之二,计款20万元。
[林律师点评]:我国《婚姻法》第47条规则:“离婚时,一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共同产业,或假造债款妄图侵吞另一方产业的,切割夫妻共同产业时,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共同产业或假造债款的一方,能够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求再次切割夫妻共同产业。”因为被告在离婚时隐秘产业,所以原告能够要求法院多分产业。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定见,如有不同见地,能够与作者联络。如欲转载此文,有必要注明本文的作者,且需全文转载,不得私行修改。
本文作者:林海涛,法学硕士,经济师资格,上海恒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络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71号钱江大厦15楼;邮编:200122;
联络电话:13681668682;传真:50814463;电子邮箱:htlinlawyer@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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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原告黄某与被告刘某于1990年1月挂号成婚,2009年10月因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离婚时,两边对子女抚育、债款、债款切割进行了约好。2010年9月,黄某发现,刘某还于2008年9月购买了一套房产,挂号在刘某名下,可是刘某隐秘了这一状况。黄某得知概况后,要求进行均匀切割,遭到刘某的回绝。黄某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对前夫刘某所隐秘的房产进行依法切割。
[法院判定]:法院开庭审理后支撑了黄某的诉讼恳求。判定男方给付女方房子折价款的三分之二,计款20万元。
[林律师点评]:我国《婚姻法》第47条规则:“离婚时,一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共同产业,或假造债款妄图侵吞另一方产业的,切割夫妻共同产业时,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共同产业或假造债款的一方,能够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求再次切割夫妻共同产业。”因为被告在离婚时隐秘产业,所以原告能够要求法院多分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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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林海涛,法学硕士,经济师资格,上海恒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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