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6 23:50
现如今我国有一个在乡村或在年青人中很常呈现的词语“实际婚姻”,其实咱们应该都知道我国民法上不供认实际婚姻状况,因而也导致很多人不清楚实际婚姻是否能够协议离婚,也不知道实际婚姻离婚协议书是否有用。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您具体分析。
一、什么是实际婚姻
实际婚姻是指那种没有处理正式成婚挂号手续,却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的联系。
二、关于实际婚姻的规则:
实际婚姻,指没有爱人的男女,未进行成婚挂号,便以夫妻联系同居日子,大众也认为是夫妻联系的两性结合。实际婚姻是相关于合法挂号的婚姻而言的,实际婚姻未经依法挂号,本质上归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国情,为了保持必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阔乡村人口婚姻联系的安稳,国家对未处理成婚挂号而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的男女两边之间的联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实际婚姻”这一概念。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挂号管理条例》第24条规则:“未到成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契合成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挂号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联系无效,不受法律维护。”自尔后,我国对实际婚姻的确定就呈现了边界:94年前未领成婚证,就以夫妻名义日子在一起的归于实际婚姻,94年后就不归于实际婚姻,而归于不合法同居。
即实际婚姻是不受法律认可的,并无离婚这一说。
因而,契合法律规则的实际婚姻条件的男女,写免除同居联系协议书即可;当然,假如其后边处理了成婚挂号手续的话,那么就依照一般夫妻协议离婚的方法进行处理;而不契合实际婚姻条件的同居男女,不需协议离婚,直接分手就能够。
相关常识:
实际婚姻受法律维护吗?
实际婚姻是相关于经合法挂号而构成的婚姻而言的。实际婚姻未经依法挂号,本质上应归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广阔乡村存在的未经成婚挂号而构成的婚姻联系的安稳,国家对这种未处理成婚挂号而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的男女两边之间的联系予以有条件的认可,实际婚姻因而而存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五条的规则,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则处理成婚挂号而以夫妻名义共同日子的男女,申述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挂号管理条例》发布施行曾经,男女两边现已契合成婚本质要件的,按实际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挂号管理条例》发布施行今后,男女两边契合成婚本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奉告其在案子受理前补办成婚挂号;未补办成婚挂号的,按免除同居联系处理。因而,实际婚姻只存在于1994年2月1日曾经男女两边就现已契合成婚本质要件的景象之中,尔后,即使两边举办了成婚仪式,但只需没有处理成婚挂号手续就不再归于实际婚姻而是同居联系。因为实际婚姻是国家法律对特别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日子的男女联系的认可,所以是合法的,受国家法律的维护。
从上面咱们能够知道,契合法律规则的实际婚姻条件的男女,写免除同居联系协议书即可;当然,假如其后边处理了成婚挂号手续的话,那么就依照一般夫妻协议离婚的方法进行处理;而不契合实际婚姻条件的同居男女,不需协议离婚,直接分手就能够。关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子女抚育等问题,假如申述到法院,那么法院是会进行判定的。假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咱们也欢迎您到听讼网进行在线咨询。
一、什么是实际婚姻
实际婚姻是指那种没有处理正式成婚挂号手续,却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的联系。
二、关于实际婚姻的规则:
实际婚姻,指没有爱人的男女,未进行成婚挂号,便以夫妻联系同居日子,大众也认为是夫妻联系的两性结合。实际婚姻是相关于合法挂号的婚姻而言的,实际婚姻未经依法挂号,本质上归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国情,为了保持必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阔乡村人口婚姻联系的安稳,国家对未处理成婚挂号而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的男女两边之间的联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实际婚姻”这一概念。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挂号管理条例》第24条规则:“未到成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契合成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挂号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联系无效,不受法律维护。”自尔后,我国对实际婚姻的确定就呈现了边界:94年前未领成婚证,就以夫妻名义日子在一起的归于实际婚姻,94年后就不归于实际婚姻,而归于不合法同居。
即实际婚姻是不受法律认可的,并无离婚这一说。
因而,契合法律规则的实际婚姻条件的男女,写免除同居联系协议书即可;当然,假如其后边处理了成婚挂号手续的话,那么就依照一般夫妻协议离婚的方法进行处理;而不契合实际婚姻条件的同居男女,不需协议离婚,直接分手就能够。
相关常识:
实际婚姻受法律维护吗?
实际婚姻是相关于经合法挂号而构成的婚姻而言的。实际婚姻未经依法挂号,本质上应归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广阔乡村存在的未经成婚挂号而构成的婚姻联系的安稳,国家对这种未处理成婚挂号而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的男女两边之间的联系予以有条件的认可,实际婚姻因而而存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五条的规则,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则处理成婚挂号而以夫妻名义共同日子的男女,申述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挂号管理条例》发布施行曾经,男女两边现已契合成婚本质要件的,按实际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挂号管理条例》发布施行今后,男女两边契合成婚本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奉告其在案子受理前补办成婚挂号;未补办成婚挂号的,按免除同居联系处理。因而,实际婚姻只存在于1994年2月1日曾经男女两边就现已契合成婚本质要件的景象之中,尔后,即使两边举办了成婚仪式,但只需没有处理成婚挂号手续就不再归于实际婚姻而是同居联系。因为实际婚姻是国家法律对特别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日子的男女联系的认可,所以是合法的,受国家法律的维护。
从上面咱们能够知道,契合法律规则的实际婚姻条件的男女,写免除同居联系协议书即可;当然,假如其后边处理了成婚挂号手续的话,那么就依照一般夫妻协议离婚的方法进行处理;而不契合实际婚姻条件的同居男女,不需协议离婚,直接分手就能够。关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子女抚育等问题,假如申述到法院,那么法院是会进行判定的。假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咱们也欢迎您到听讼网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