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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3 20:14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拟的单位或许冒用别人名义签定合同;或许以假造、变造、报废的收据或许其他虚伪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许没有实践实行才能,以先实行小额合同或许部分实行合同的办法,拐骗对方当事人持续签定和实行合同;或许收取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品、货款或许担保财产后消失;或许以其他办法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选用虚拟现实或许隐秘本相的办法,骗得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行为。
合同诈骗罪归于诈骗犯合同诈骗罪罪的一种,两者都是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骗得别人的资产,但两者在违法客体、客观方面和违法主体上具有不同之处:
(1)、在违法客体上,合同诈骗罪侵略的客体是市场经济中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合同当事人上合法利益;而诈骗罪侵略的客体是公私资产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合同诈骗罪表现为以诈骗手法与别人签定合同,在合同签定和实行过程中,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的行为;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则多种多样。
(3)、在违法主体上,合同诈骗罪的违法主体可所以自然人,也可所以单位;而诈骗罪则为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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