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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与商标名义变更有何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6 00:42
商标是一种标志,用于差异企业或许产品,而商标是具有必定经济价值的,根据商标法的规则,注册的商标是受法令维护的,而注册的商标是能够转让的,那么商标转让与商标名义改动有何差异?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商标转让与商标名义改动有什么差异
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作改动的,应当向商标局请求处理相应改动手续。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法令》实施之日起,已请求但没有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请求改动其请求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许删减注册请求中指定产品。因企业吞并、吞并或改制而发作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处理转让手续。处理改动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作搬运。请求改动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一条是托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处理;另一条则是请求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处理。
注册商标的转让与改动注册人名义不同。改动注册人名义时,注册商标的主体并不发作改动,仅仅是注册人的称号发作了改动。而转让注册商标则是其主体发作了改动,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
前者例如某商标注册人(企业)的称号发作了改动,只需处理改动挂号;
后者如该商标注册人(企业)将合伙企业转为有限责任公司,尽管其企业称号、地址均未改动,但实质上已转变为一个新的企业法人,因而应处理转让注册手续。
二、商标转让的实质是什么
同任何民事权力相同,商标权包括权力主体、权力客体和权力内容三个部分。商标权的权力主体便是商标权人,权力客体是注册商标,权力内容是商标权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独占运用于特定产品或服务的财产权力。
商标转让的实质仅在于商标权主体的改动,即在不改动商标权的客体和内容的前提下,完成商标权人的替换,本来的商标权人经过商标转让行为抛弃对注册商标的权力,新的商标权人经过受让行为取得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因而,商标转让一般应遵从商标权人和受让人的意思表明。我国商标法也规则转让注册商标应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定转让协议。故任何未经商标权人答应私行转让其注册商标的行为,割裂了商标权人同注册商标的联系,实质上都是对商标权的侵略,本来的商标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承认商标转让行为无效的民事诉讼。
三、商标转让有哪些法令规则
转让人假如在同种或许相似的产品上注册了几个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转让时应同时转让,不能独自转让其间某一个。
转让人应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悉数转让,不允许将注册商标指定维护的产品进行部分转让。
转让人用于药品、卷烟、报刊杂志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出具有关部门赞同运营的有用证明文件。
转让人假如正在答应别人运用其注册商标期内,须征得被答应人的赞同方可转让给第三者。经过商标转让这一途径,能使商标受让人以最短的时刻取得心目中抱负的商标,快速的建立自己的品牌。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商标转让与商标名义改动有什么差异”问题进行的回答,商标转让与商标名义改动的实质差异是商标转让是商标权或许运用权进行搬运的行为,而商标名义改动时商标主体并不发作改动。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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