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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征契税可以继承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0 23:13

近来广州市民为避税提早承继不动产,希望能够抢闸过户,躲过全额征收契税和印花税。由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文清晰规则,将关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要全额征收契税;若受赠房产再转让还须按20%税率据实征收个税。
对此事的观点,此前我曾主张:能否在赠与行为中,直系亲属赠与房产交税能够得到豁免,非直系亲属的房产赠与则进行作价转让,适用正常二手房过户生意的税收政策。这样,从操作层面上看,就愈加简略和简单,并且也入情入理。
由于,我以为合法地承继不动产是不该被视为商业生意行为而征收生意契税和印花税。税务总局这一规则明显有违传统品德和民意,有假借调控和加强管理扩展不动产契税征收规模的嫌疑。
已然税务总局以为合法承继不动产业也应当全额征收契税和印花税,为什么不直接发文修正原先的规则,再作出清晰、直接的规则呢?
在税务总局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商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告诉》中,表面上看好像是为了加强房地产商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而实际上却是为了扩展不动产生意契税和印花税的征收规模。
税务总局宣称,为避免房子生意双方使用假赠与行为,偷逃赠与环节和将受赠房子对外出售环节的营业税,将无偿赠与行为区别为一般赠与行为(包含承继、遗言、离婚、奉养联系、直系亲属赠与)和其他无偿赠与行为两类,并对怎么确认以这两类无偿赠与方法获得住宅的购房时间问题加以区别。
关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税务机关对受赠人将全额征收契税,并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据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而实际上所谓的减免仅仅是指营业税的减免,而契税和印花税的征收却要包含不动产一切的个人无偿赠与。税务总局是先将承继、遗言、离婚、奉养联系、直系亲属赠与界说为一般赠与行为的个人无偿赠与,再规则关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的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和印花税。这样,经过奇妙的移花接木和移花接木,税务总局就使用加强管理的托言将原先不必征收生意契税和印花税的合法承继的不动产,变成了必需要全额征收契税和印花税的个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并且还避开了正常批阅、立法和核准程序。
我以为,这种做法是不稳当的。一是将归于合法承继的行为强行变成商业生意行为,有违文化传统和品德规范,晦气社会安定、社会风气和社会调和;二是做法不行光明磊落。假如税务部分以为合法承继也应该收契税和印花税,就应当振振有词地按程序报批和核准,而不该当拐弯抹角地假借其他的名义来施行;三是财产承继应当按遗产税来征收和处理。假如税务部分以为现在有开征遗产税的必要,完全能够依法提出方案,经过人大或国务院审议同意施行,而不该采纳这种变相越权的方法来到达扩展纳税规模和添加税收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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