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与托运人的责任具体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7 10:43
承运人与托运人的职责详细是怎样的?
运送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品从起运地址运送到约好地址,旅客、托运人或许收货人付出票款或许运送费用的合同。
第六十四条 承运职责期是托运人将货品交承运人起至货品运达交给结束止的期限。
货品在承运职责期内,发作灭失、缺少、蜕变、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补偿职责,但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负补偿职责。
1. 不可抗力;
2. 货品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品短损、蜕变;
3. 货品的自然损耗和性质改变;
4. 托运人错报、匿报形成的丢失;
5. 有押运人且不属承运人职责的;
6. 托运人违背国家法则,货品被有关部门查扣,搁置或作其他处理的;
7. 包装质量不符合规范而从外部无法发现的;
8. 其他经查验非承运人职责所形成的丢失。
第六十五条 因为承运人的职责,形成货品逾期抵达,承运人应负违约职责。对错运抵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还应将货品无偿运到规则地址,交给指定收货人。
第六十六条 承运人未恪守两边商定的运送条件和特约事项,由此而形成托运人的经济丢失,承运人应担任补偿。已缔结运送合同的,按运送合同有关规则处理。
第六十七条 经核实确属承运人的成心行为,形成托运人丢失的,承运人按规则补偿直接丢失。,交通主管部门或合同办理机关对承运人应处以罚款,并追查肇事者的个人职责。
第二节 托运人职责
第六十八条 托运人未按合同或运单规则的时刻和要求,准备好货品和应供给的装卸条件,以及货品运达后无人收货或回绝收货,而形成的车辆延滞及其他丢失,托运人应负违约或延滞职责。但属下列状况之一者,不承当职责。
1.不可抗力;
2.履行国家法则,抢险救灾,战备使命;
3.承运人差错形成的。
第六十九条 因为托运人发作下列差错形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或人身伤亡,以及第三者丢失的,由托运人担任补偿。
1. 在一般货品中夹藏危险品或其他违背危险品运送规则的行为;
2.错报、匿报货品的分量、规范和性质;
3.包装质量不符合规范而从外部无法发现的;
4.错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第七十条 托运人错报、误填货品称号和装卸地址,形成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失败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丢失,托运人担任补偿。
第七十一条 经核实确属托运人的成心行为,形成承运人的车辆、机具、设备受损以及形成第三者丢失的,托运人按规则补偿直接丢失。交通主管部门或合同办理机关对托运人应处以罚款,并追查肇事者个人职责。
运送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品从起运地址运送到约好地址,旅客、托运人或许收货人付出票款或许运送费用的合同。
第六十四条 承运职责期是托运人将货品交承运人起至货品运达交给结束止的期限。
货品在承运职责期内,发作灭失、缺少、蜕变、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补偿职责,但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负补偿职责。
1. 不可抗力;
2. 货品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品短损、蜕变;
3. 货品的自然损耗和性质改变;
4. 托运人错报、匿报形成的丢失;
5. 有押运人且不属承运人职责的;
6. 托运人违背国家法则,货品被有关部门查扣,搁置或作其他处理的;
7. 包装质量不符合规范而从外部无法发现的;
8. 其他经查验非承运人职责所形成的丢失。
第六十五条 因为承运人的职责,形成货品逾期抵达,承运人应负违约职责。对错运抵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还应将货品无偿运到规则地址,交给指定收货人。
第六十六条 承运人未恪守两边商定的运送条件和特约事项,由此而形成托运人的经济丢失,承运人应担任补偿。已缔结运送合同的,按运送合同有关规则处理。
第六十七条 经核实确属承运人的成心行为,形成托运人丢失的,承运人按规则补偿直接丢失。,交通主管部门或合同办理机关对承运人应处以罚款,并追查肇事者的个人职责。
第二节 托运人职责
第六十八条 托运人未按合同或运单规则的时刻和要求,准备好货品和应供给的装卸条件,以及货品运达后无人收货或回绝收货,而形成的车辆延滞及其他丢失,托运人应负违约或延滞职责。但属下列状况之一者,不承当职责。
1.不可抗力;
2.履行国家法则,抢险救灾,战备使命;
3.承运人差错形成的。
第六十九条 因为托运人发作下列差错形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或人身伤亡,以及第三者丢失的,由托运人担任补偿。
1. 在一般货品中夹藏危险品或其他违背危险品运送规则的行为;
2.错报、匿报货品的分量、规范和性质;
3.包装质量不符合规范而从外部无法发现的;
4.错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第七十条 托运人错报、误填货品称号和装卸地址,形成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失败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丢失,托运人担任补偿。
第七十一条 经核实确属托运人的成心行为,形成承运人的车辆、机具、设备受损以及形成第三者丢失的,托运人按规则补偿直接丢失。交通主管部门或合同办理机关对托运人应处以罚款,并追查肇事者个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