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忽悠卖房子,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1 05:50现在各类诈骗电话、诈骗短信层出不穷,尤其是节前节后、接近年末更为严重。近来,网上曝出白叟被忽悠卖房子的事情更是令人发指,那么白叟被忽悠卖房子,房子买卖合同有用吗?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相关常识,欢迎阅览。
案子简介:
张爷爷住在大兴黄村长丰园一区14号楼。他的外孙王先生说,本年8月10日,白叟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让他接份传真。所以,白叟赶忙来到邻近的一家打印店,让对方把传真发过来。
白叟收到的传真总共三页,两张盖着“北京平谷区公安局”的“公章”,称他涉嫌一同“特大网络诈骗案”,要拘捕他,另一张则盖着“国家保密局”的章。这三张哄人信件上还印着白叟的身份证号码和相片。这下,白叟当场就蒙了,对方随即让他交纳80万元的保障金来自证洁白。
随后对方不断打电话敦促张爷爷交钱,本年10月份,一位自称“王伟”的人忽然找上门,问白叟是不是缺钱,称自己可认为白叟借款。张爷爷就这样浑浑噩噩的和对方签了一份典当合同。
终究钱是成功的给了对方,可是随即而来的却是几名壮汉,称这现已不是他们的房子了,现已过户给他们了,此刻一切都现已晚了,在白纸黑字上是清晰的写清楚了。
律师回答:
以诈骗手法购房买卖合同可吊销
律师表明,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则:“一方以诈骗、钳制的手法或许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实在意思的状况下缔结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改变或许吊销。”“诈骗”是指一方当事人成心奉告对方虚伪状况,或成心隐秘实在状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过错意思表明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