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6 07:04补缴上年度的所得税归于“税前不予扣除项目:各种所得税款以及国家规则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的税款”。按管帐制度的规则,补缴上年度的所得税,应调整上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可实践工作中,12月份的管帐报表或许在1月10日已报给了税务...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要注意什么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补缴上年度的所得税
补缴上年度的所得税归于“税前不予扣除项目:各种所得税款以及国家规则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的税款”。
按管帐制度的规则,补缴上年度的所得税,应调整上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可实践工作中,12月份的管帐报表或许在1月10日已报给了税务局,税法规则汇算清缴在年终后4个月内进行,也未清晰从头报送经调整后的管帐报表,何况账务处理已到了本年的3、4月份,企业不习惯从头编一份上年度调表不调账的管帐报表,并且多数人仍是认同“账表共同”,除非事务所审计出具审计陈述,调表不调账;但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及税务审阅并不出具经审阅的上年度管帐报表,因而,补缴及应退所得税往往是在本年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常见的几种不妥处理方法:
1、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年底转入了本年赢利,而在税前赢利(赢利总额)中也将其做了扣除;
2、记入运营外开销,相同的是在税前扣除;
3.直接记入所得税科目,虽没在税前扣除,但所得税科目反映的并不是本年度的所得税费用。
定见:汇算后经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期末转入本年赢利,鄙人一年度的汇算清缴时,不作为税前扣除项目,这样会构成“交税调整前所得”与企业的赢利表的“赢利总额”不完全共同;假如为了两者共同,则先做费用扣除,然后再作为其他交税调增项目填写也可,或许按管帐制度规则,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直接计入未分配赢利科目。
请注意:资产负债表与赢利表的勾稽会不共同,要与赢利分配表结合才干勾稽共同。
二、上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批阅后可作为下一年度留抵
上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交税申报表中可作为上期多缴的所得额,或许作为已预交的所得税额抵减。
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相同要调整上年度的所得税费用,账务处理方面与补缴相似;假如上年度的多缴的所得税金额,在所得税科目已进行了处理,仅反映在“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的借方,则不影响到本年度的所得税科目,以及赢利分配科目。
假如多缴的所得税,未申请留抵或退税,账务处理则经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相同不得税前列支。
三、上年度的交税调整事项,是否要进行管帐处理
交税人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其管帐处理方法同国家税收规则不共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则核算交税。依照税收规则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则答应扣除的金额,予以扣除。
管帐制度及相关准则在收益、费用和丢失的承认、计量规范与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规则上存在差异。关于因管帐制度及相关准则就收益、费用和丢失的承认、计量、记载和陈述,依照管帐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则的承认、计量规范与税法不共同的,不得调整管帐账簿记载和管帐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企业在核算当期应交所得税时,应在依照管帐制度及相关准则核算的赢利总额(即赢利表中的赢利总额)的基础上,加上(或减去)管帐制度及相关准则与税法规则就某项收益、费用或丢失承认和计量等的差异后,调整为应交税所得额,并据以核算当期应交所得税。
因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调整事项,一般是不需求进行账务处理的,但也发现有些企业进行了所得税审阅后,关于交税调整事项鄙人年度作了账务处理,下年度做汇算清缴时又要做交税调整。
四、是否调整下年度报表的期初数
因为管帐制度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管帐方针、管帐估量改变,管帐过失更正等规则中,都说到要调整下年度报表的期初数;管帐过失更正的管帐处理,区别严重过失和非严重过失两种处理方法。一般的管帐过失(非严重过失)仅调整发现当期相关项目。
关于所得税审阅来说,只对所得税交税调整,一般不对报表进行调整,因而下一年度也不需求调整期初数,如应交所得税科目,鄙人年度进行账务处理即可,一般金额并不大,按非严重过失处理,相同不需求调整报表期初数。
五、有扣除限额的费用扣除
因为税法规则的税前扣除是一种规范,依据规范核算出来的金额是准予扣除限额的概念,不是有必要扣除的金额。假如交税人实践发作的本钱、费用、税金、丢失高于准予扣除限额,按限额扣除;低于准予扣除限额,按实践核算金额扣除。
固定资产折旧、员工福利费、坏账预备等有必定的扣除份额,企业管帐处理中的首要过错是,账务上未进行处理,而在交税申报中作了交税调减;按税法规则,一些广告费超越扣除限额的部分是能够在今后年度进行扣除的,这部分则可作为今后年度的交税调减。
六、有关开办费的问题
新管帐制度、新管帐准则,以及税法对开办费的规则不同,实践中带来了紊乱。
税法规则:企业在筹建期发作的开办费,应当从开端出产、运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筹建期,是指从企业筹建之日至开端出产、运营(包含试出产、试运营)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作的费用,包含人员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本钱的汇兑损益和利息。
管帐规则:《企业管帐制度》规则,“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一切筹建期间所发作的费用,先在长时间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端出产运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端出产运营当月的损益。”
实务中能够这样了解:关于小型商贸企业,一般以为不存在开办期的问题,从获得运营执照起开端建账,相关的房租,办证费等,都作为当期的费用进行管帐处理。
假如是对开办费在开业年度一次进入费用,则当年要按税法的规则进行交税调增,在今后年度作为交税调减。可是今后年度或许会呈现管帐岗位替换或其他原因,不必定能做到交税调减,并且每年都有必要供给交税调减的依据。
所以,关于很多的私营企业,仍按税法的规则进行管帐处理更便利些。
七、产业丢失税前扣除事项
依据《企业产业丢失所得税前扣除办理方法》首要的内容:正常的办理丢失,不需报批,如固定资产变卖丢失,不需报批,但提早作废需求报批。人为丢失,产业永久性本质危害,政府搬家丢失,经报税务局同意后可税前扣除。
债务重组构成的坏账,单笔金额不大,收款的费用或许大于应收款自身的,由中介出具陈述,税务局能够同意(操作时可和其他产业丢失中介审阅陈述一同申报)。产业丢失的申报期限为年度终了后的15天内,一年只能申报一次,所以应及时申报,当年的丢失只能在当年申报。
八、预提费用的期末余额
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法》规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除国家还有规则外,提取预备金或其他预提方法发作的费用余额均不得在税前扣除。因而,企业依照管帐制度的规则计提预备金(除坏账预备金外)及预提的其他费用的余额不得在税前列支,企业应在交税申报时作交税调整,依法交纳企业所得税。
一般来说,福利费、工会经费、坏账预备、银行贷款利息等可按权责发作制的准则计提,并按规则可在税前扣除(要契合相关的份额及条件)。其他的如敷衍薪酬,严格来说,应是按借方发作额(即实发数)来进行扣除,但实务中假如企业是实施下发薪酬制度,本年相同有贷方余额,相同可不做交税调整,其他的如水电费,房租等一般也可按相同的准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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