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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公司赔付全省“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7 00:51

日前,人保财险洞头支公司与县民政部门、霓屿乡政府作业人员一同驱车前往霓屿乡间社村,为不幸遭雷击身亡之王某家族送去了8万元之自然灾害大众职责险理赔款,这也是全省“自然灾害大众职责稳妥”之榜首案。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5月18日下午,40多岁之王某和她之老公一同在滩涂上捡蛏子。下午3点多,老天爷一会儿就变了脸,一记响雷往后,只见王某身上多处焦黑,现已当场逝世,这关于本是家境贫困之王某一家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之冲击。接到95518热线报案后,在通过现场勘查、依据搜集,并承认死者归于“自然灾害大众职责稳妥”之职责规模后,人保财险洞头支公司便将此案进入“理赔绿色通道”进行快速赔付,这笔8万元之稳妥赔款关于死者家族来说,无疑是一笔重要之经济支撑。据人保财险洞头支公司相关人员介绍,作为该险种开办以来之榜首同人员逝世理赔案子,这起“全省榜首案”受到了社会各界之重视,也引起了激烈之反应。“自然灾害大众职责稳妥”这一险种,反映之不仅是“公民稳妥为公民”之社会形象,更反映了“公民政府为公民”之民生形象。据了解,为了进一步健全应对严重突发自然灾害紧迫救助系统,进步救助才能,应对包含雷击、飓风、突发性滑坡等不可抗力之自然灾害,洞头县于2008年在全省首先展开了自然灾害大众职责稳妥作业,为全县老百姓投保“自然灾害大众职责险”。这一民生工程由县财务买单,稳妥费为每人2元,而稳妥目标则涵盖了一切居住在洞头县境内之大众。其间,人身伤亡最高补偿金额为10万元,而逝世补偿限额则为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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