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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计划生育将修订,拟取消晚婚假延长60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2 15:27

近来,吉林省发布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征求意见稿,该法令将依据计划生育法对晚婚晚育假予以撤销,延伸产假以及陪产假。那么具体是怎样规则的?下文为我们具体介绍。
1月7日,吉林省政府法制办发布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修正案草案)》网上揭露征求意见的布告。布告中拟对晚婚晚育假等奖赏作以下调整:
触及这项内容的第四十八条拟变为第四十四条,晚婚晚育字样也在这一条中被删去。一起,“晚婚的员工,凭《结婚证》添加婚假十二天”被删去。“婚假”也在享用方针中消失。
拟变为:
第四十四条契合法令、法规规则生育的夫妻,依照下列规则给予奖赏或许福利待遇:
(一)女员工凭生育状况证明添加产假六十天,一起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
(二)女员工经自己请求,单位赞同,可延伸产假至一年,产假延伸期间薪酬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薪酬、提升等级、核算工龄;
(三)子女十六周岁曾经入托(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爸爸妈妈所在单位依据状况给予恰当补助;
(四)无单位人员,凭生育状况证明,享用当地人民政府规则的优惠待遇。
员工在享用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作业对待,薪酬、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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