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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个人二手房交易如何办税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1 18:53

上海市当地税务局表明,上海市税务机关对房地产买卖相关契税优惠政策均依照国家统一规则履行,并给出了详细的个人二手房买卖办税攻略。今日就来跟我们共享一下相关常识,期望给我们实践的协助。
上海市个人二手房买卖办税攻略:
一、适用规模:个人购买归于购买人家庭的仅有住宅。
家庭成员规模:包含购买人、爱人以及未成年子女。
二、个人住宅房产税征免确定
以下人群需交纳房产税:
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归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宅(包含新购的二手存量住宅和新建产品住宅);
2、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宅应按规则交纳房产税。
三、需当场交纳的税收:契税、印花税
1、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仅有住宅,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2、印花税:个人获得房地产权证按5元/件交纳印花税。
四、需求提交的材料:
1.房产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新房:产品房出售合同或产品房预售合同;
二手房:房子买卖合同。
2、购房发票
个人出售二手房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3.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用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明包含: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
港澳台同胞为回乡证、旅行证、大陆交游证、港澳台身份证;外籍个人为护照)。
4.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或寓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包含:户口簿、上海市寓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答应、台湾居民居留签注、上海市港澳居民暂住证等。
5.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包含: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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