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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逾期申请强制执行如何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7 17:58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则,行政机关对不实行行政处罚决议的被实行人,行政机关能够向法院请求强制实行,请求行政强制实行是有时效的,那么行政机关逾期请求强制实行怎么办?下面由听讼网小编经过事例为读者进行回答。
赵某与袁某合同纠纷一案,经云南省弥勒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定:由被告袁某付出原告赵某16000元,由赵某返还部分资产。判定收效后,权力人赵某向云南省弥勒县法院请求强制实行。受理了赵某的实行请求后,实行法官向被实行人袁某送达实行告诉,但其家族收到后没有代为实行,称袁某外出下落不明,与家人没有联络。在实行过程中,实行法官在某银行查询到被实行人袁某的存款4000元。法院依法向银行发出了协助实行告诉,并把袁某的存款4000元及利息强制实行划拨。
2012年4月中旬,袁某的的母亲王某持袁某的存款凭据去取款,才知款已被法院实行扣划。王某以为法院的行为不妥,便到法院找领导反映,并称自己的老公发作交通事故,诉讼后有两个判定书,合计96606.7元的诉讼实行权力,法院为什么不实行,法院为什么要划拨其存款?本来,王某的老公因发作交通事故,王某分隔申述,弥勒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裁判,别离于2006年、2007年的作出判定并收效,被告方共应向王某补偿各项经济损失96606.7元人民币。但王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强制实行,现已超越已超越了请求实行期限。
法官说法:人民法院强制实行,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权力,强制收效法令文书确认的责任人实行收效法令文书确认的责任,以保证权力人权力得以完成。法令文书包含发作法令效力的民事判定书、裁决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实行的其他法令文书。法令文书发作法令效力后,责任人即应主动实行法令文书规则的责任。假如责任人拒不实行,权力人可请求法院强制实行。但提出请求的期限不是无期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则:“请求实行的期间为二年。请求实行时效的间断、间断,适用法令有关诉讼时效间断、间断的规则。前款规则的期间,从法令文书规则实行期间的最终一日起核算;法令文书规则分期实行的,从规则的每次实行期间的最终一日起核算;法令文书未规则实行期间的,从法令文书收效之日起核算。”本案中,王某并未供给请求实行时效间断、间断的依据。依照法令规则,本案已超越请求实行的期限。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实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第十八条规则,请求实行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裁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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